路桥信息(83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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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信息(8377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4 21: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议标准 - 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投资项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权限内项目由其决定,超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8] - 达到第五条标准交易,若为股权应审计,若为其他资产应评估,未达标准也可参照执行[9] - 投资项目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分期缴纳出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相关规定[10] - 委托理财等事项以发生额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购买理财产品超预计部分达标准也适用[10] 职责分工 - 公司总经理为投资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收集等并汇报进展[14] - 企业发展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报告编制等,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14] 项目实施 - 企业发展部进行市场调研和经济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17] - 企业发展部编制正式可行性报告需与财务等部门充分沟通讨论[17] - 正式可行性报告需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论证,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手续[17]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和可行性分析论证[18] - 企业发展部编制实施投资建设开发计划,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与控制[18]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企业发展部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汇报项目情况[18] - 投资预算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18] 监督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8] - 企业发展部负责整理归档投资项目档案资料[18]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0]
路桥信息(83774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4 21:16
会议决议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规则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日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未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票数或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9]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他议案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9][10]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剔除,重大事项单独统计披露[10]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记录保存10年[11]
路桥信息(8377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4 21:16
担保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担保限制 - 不得对无股权关系企业、金融子企业等多种情况进行担保[7] - 不得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等情况的子企业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特别审慎研究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8]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3] 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合同签署与管理 - 公司董事长或经授权人员根据决议签署担保合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15] - 企业管理部门和法务部门协助办理对外担保,分别有不同职责[17] - 担保合同有效期内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办理审批[18]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18]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9]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9]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9]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20]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0] 责任追究 - 公司对外担保按制度执行,过错责任人将受相应处分[22]
路桥信息(8377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4 21:16
薪酬制度议案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薪酬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制定薪酬政策等[7] 薪酬发放规则 - 独董津贴由股东会定,非独董、高管按标准和考核领薪[9][10] 薪酬调整依据 - 参考同行业增幅、通胀、盈利等因素[10] 薪酬计划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高管方案报董事会[7] 制度生效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路桥信息(837748)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4 21:16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9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3.16:《关于修订<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路桥信息(8377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4 21:16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9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3.06:《关于制定<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 ...
路桥信息(8377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21:16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规定[7][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个交易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要求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发通知[13] - 股东会通知应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14]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公告说明原因[15][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及股东自行召集时股东会主持人员规定[2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29] - 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条件及选举轮次规定[29][30] - 公司派现、送股等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殊持股情形应在1年内消除[26]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34]
路桥信息(83774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4 21:16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2] 子公司定义 - 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4]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权利提名选举董事[7]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按权限报审[9] - 子公司按要求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9]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11] - 子公司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11]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相关制度执行[11]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16]
路桥信息(8377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4 21:16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3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3.10:《关于修订<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从而进一步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 ...
路桥信息(83774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4 21:16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涉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8][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9] 职责与审核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11]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