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6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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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巧根)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9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冯巧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关联 [2] - 候选人未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2]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2][3]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 [3] - 候选人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候选人过往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4]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苏豪弘业连续任职未超6年 [4] - 候选人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专业经验丰富 [4] - 候选人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独立性 [5]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苏豪弘业: 苏豪弘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 提名马宏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多个高管职位 [2][3] - 提名蒋海英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总经理 [3][4] - 提名罗凌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 [4][5]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 提名冯巧根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专业人士,曾获多项省部级奖项 [5][6] - 提名唐震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6][7] - 提名韩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主持多项国家级课题 [7][8] 其他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8]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告 [9]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拟修订)
2025-06-20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 - 最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4]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8]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9]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所涉事项需审议[26]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3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47] 公司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7]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9] - 为其购买责任保险[40]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1] 其他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9]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公司章程(2025年拟修订)
2025-06-20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8月获批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676750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6767500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3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3]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8] 董事相关规定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1]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4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3]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拟修订)
2025-06-20 18:3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多方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0] - 紧急时可口头通知并说明情况[10]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或获认可[10]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获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非现场方式[17] 会议决议 - 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0]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2]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并签名[22]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部门通报执行情况[2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4]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拟修订)
2025-06-20 18: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5][16] 投票权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6] 决议与停牌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6]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对公司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0]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2]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巧根)
2025-06-20 18:30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属特定持股股东及亲属范围[2]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与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 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4] 其他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候选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8]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震)
2025-06-20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或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5]
苏豪弘业(60012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剑
2025-06-20 18:30
独立董事提名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韩剑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月有特定情形人员无独立性[2][3] - 近36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7]
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剑)
2025-06-20 18:3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和股东任职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审查情况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