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网信通(600131)
icon
搜索文档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26 18: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5、6月公司审议通过收购亿力科技100%股权议案[2] - 2025年6月26日亿力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3] - 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亿力科技100%股权[4] 亿力科技信息 - 亿力科技成立于2000年12月27日[4] - 亿力科技注册资本40,960.00万元人民币[4]
国网信通全资子公司中电普华支撑国网江苏电力实现供电方案智能生成
证券日报网· 2025-06-24 13:47
公司动态 - 国网信通全资子公司中电普华过去半年多来全力支撑国网江苏电力在光明电力大模型中部署上线供电方案生成场景,聚焦高压新装增容、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及充电桩新装增容三类高频业务 [1] - 中电普华建立向量化知识库,智能生成供电方案核心字段,多策略比选并生成最优方案,构建"大模型智能生成+系统逻辑推导"协同机制,大幅提升供电方案编制质效 [1] - 营销2.0供电方案智能生成在2024年12月19日国家电网光明大模型发布会上作为典型场景对外发布,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与营销业务开展融合应用 [1] 技术应用 - 营销2.0供电方案智能生成通过"大模型+RAG+提示词工程"三重技术融合,实现了规划编排与业务推理的智能化突破,聚焦关键字段精准解析推理,显著提升决策效率 [2] - 中电普华完成交互式业务收资、生成式方案答复、伴随式竣工检验智能体交互设计及研发 [2] 未来规划 - 中电普华将紧抓人工智能与电力营销业务融合机遇,进一步强化营销2.0统一软件服务支撑能力 [2] - 公司计划全面提升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做精做深面向客户服务的营销2.0数字化智能化产品 [2] - 未来将形成以供电方案智能生成场景为先导,智能客服等多个重点场景多头并进的研发态势 [2]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6-20 16:30
人事变动 - 2025年6月20日董事王伟因工作变动书面辞职[2]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 -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 - 2025年6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发布此公告[3]
国网信通:董事王伟因工作变动辞职
快讯· 2025-06-20 16:03
公司人事变动 - 国网信通董事王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及其他相关职务 [1] - 辞职后王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1] - 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1]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1 18:1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等情况的子公司[2]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被担保方要求 - 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60%[11] - 被担保方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8] - 被担保方需在担保债务到期前一个月提供偿还债务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28]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由公司继续担保,应视为新的对外担保并履行规定程序[30] - 被担保方分期归还担保债务,每次归还后需书面报告并提供凭证,全部清偿后通知公司并提交复印件[27]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对外担保事项决议后,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总额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8] - 发现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8] 责任规定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否则承担赔偿责任[20] - 其他责任人违反规定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怠于行使职责造成实际损失,公司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妥善保管担保业务相关合同及原始资料,保证档案完整[26] 追偿程序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6-11 1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各1人[2]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2] 决策权限 - 董事会有权确定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对外投资等事项[6] - 12个月内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 - 10%由董事会审批;超此权限报股东会批准[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11] - 特定提议下,董事会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1]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议人提交书面提议,证券管理部2个工作日内转交董事长[13] - 董事长自接到明确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组织召开并主持会议[13]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管理部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及资料[13] 表决规则 - 董事会特定事项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董事表决通过[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4]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在权限内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公司应制定授权决策管理办法[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20]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3]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6]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3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41]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6-11 18:16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专户资料,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投项目 - 搁置超1年或超投资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资金使用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总额30%[13] 节余资金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5] 监督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披露[22] - 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3]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2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董事会拟订、审议,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6-11 18:16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 股东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 投票权征集与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非职工董事候选人[27] 董事选举 - 选举二名或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人数相等表决权数[28] 提案表决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0]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只能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3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0] 会议时间与结果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32]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4]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1 18:1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4] 关联交易披露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事项,若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减值较大,公司应披露原因、推算过程,独立董事发表意见[5]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3]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1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多种事项[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6] - 关联交易应遵循相关原则[5] - 公司与特定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一般不构成关联关系,特定情况除外[9]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0]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参照关联担保执行,有关股东需回避表决[21] - 关联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的,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1]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2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3]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证券管理部保管,期限为十年[26]
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1 18:1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532人[2]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800,910,397股,占比66.6693%[2] 人员出席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3][4] 议案审议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A股同意票数800,242,345,比例99.9165%[5]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A股同意票数800,278,745,比例99.9211%[6] - 收购国网信通亿力科技100%股权议案A股同意票数177,954,246,比例99.6359%[7] - 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议案A股同意票数177,199,520,比例99.2134%[8] -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A股同意票数800,305,545,比例99.9244%[8]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A股同意票数800,268,945,比例99.9199%[8] 股东持股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持股数622,305,999,占比100%[13] - 持股1%-5%普通股股东持股数145,778,016,占比100%[13]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持股数及占比情况[13] - 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持股数及占比情况[13] -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持股数及占比情况[13] 其他 - 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16]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结论意见为会议合法有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