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6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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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
2025-08-29 18:07
内部控制目标与原则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法规执行、提高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和保证财务信息真实[2] - 内部控制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2][3][4] 内部控制制度要素与职责 - 内部控制制度包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项要素[4]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决定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等[6] - 董事会下设内控与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7] - 高级管理层制订内部控制制度,负责体系建设和实施[8] - 法务风控部为内部控制工作牵头部门,推进体系建设等[8] - 公司各部门在内部控制工作中承担相应职责[11] 内部控制实施措施 - 公司制定并调整发展战略,确保有效实施[10]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10] - 公司各部门及企业应建立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报告体系,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15] - 控制活动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等[17] - 公司及企业应分析梳理不相容职务,实行职责分工和岗位分离政策[17] - 公司及企业应执行授权控制,编制常规授权权限指引,严格控制特别授权[18] - 公司及企业应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18]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等程序,强化预算约束[19] - 公司建立绩效考评制度,以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薪酬及职务调整依据[19] - 公司及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控,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20] - 公司应督促各企业建立内控体系,检查督导其制度实施与监督工作[20] - 公司及企业应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规范有效传递[22] - 内部控制信息交流要考虑安全性和保密性,对外披露需授权并遵守规定[23] - 公司及各企业建立反舞弊机制,重点监测侵占资产、财务造假等行为[23] - 公司实行诚信举报制度,员工可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对举报人保密保护[24] 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 - 法务风控部牵头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提出优化建议[26] - 审计部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报告[27] - 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评价工作,出具年度自我评价报告[27] - 公司及各企业定期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开展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28] - 公司及各企业制定完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明确职责权限有序开展评价[29] - 公司及各企业制定缺陷认定标准,跟踪整改情况,建立整改落实机制[29] - 检查监督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确保过程可验证性[29]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应到11人实到11人,2人视频出席[1]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11票赞成[1] - 审议通过多项细则修订议案,均11票赞成[3][4][5][6][7][8][9][10][11][12]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9 17:52
关联交易制度 - 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29日修订[1]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1]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 交易程序与担保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履行程序,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2] - 与关联方交易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 财务审查与审计 - 财务部办理支付时审查并备案相关文件[2] - 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3]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17:5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或高管可兼任,独立董事不得兼任[2][5] 履职与职责 - 履职需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5][7] 聘任与解聘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解聘需充分理由[11][12]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细则实施 - 细则自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9 17:5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1] 信息管理 - 信息含定期报告等,董事高管编制期保密[1] - 无依据报表报送要求沟通后处理[2] - 报送未公告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2] 信息保密 - 外部单位个人不得泄漏或用未公开信息[2] - 其他部门报送未披露信息需董秘审核备案[3] 制度实施 - 制度经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17:5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与原则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等[3]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2] 执行与处理 - 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上报董事会批准[2]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4] - 四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5] 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7] - 董事等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8] 施行与解释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0]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7:50
制度修订与实施 - 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1]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负责解释和修订[30] - 制度修订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报备和信息披露程序[30] - 若交易商协会有新制度,本制度做相应修订[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1] 信息披露时间 -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季度财务报表[9] - 应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1] - 重大事项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市场出现传闻时,两个工作日内披露[12]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较大影响进展或变化,两个工作日内披露[12]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3] - 若更正事项有广泛性影响或改变盈亏性质,30个工作日内披露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信息[13]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变更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14]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14] - 应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14]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9]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9]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0] - 公司更正已披露信息差错等变更事项,应及时披露相关变更公告[12] 信息披露要求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7]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在10年以上[22]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4] -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另立会计账簿,资金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24] - 公司对外发布的重大信息需经交易商协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且在该网站披露信息不应晚于其他媒体[2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督促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26] - 子公司按信息披露要求提供的信息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26] 违规处理 - 公司出现违规信息披露应检查制度并更正,处分责任人[28] - 子公司重大事项未报告致信息披露失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等违规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按规定处罚[28] 制度冲突处理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或不明确,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30]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7:5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需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影响[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1]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在指定报纸公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且需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文件[6] 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5][16][28]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1] - 董事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9] - 内控与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3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公司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披露[20]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责[23] 文件保存与处理 - 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永久[24] - 信息披露文件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归档保存[28]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应书面报送并及时处理回复,董事会秘书确定是否披露[30] 信息保密 - 预计影响股价且未到公告时点的信息需保密,知情人范围有限[32]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有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报交易所备案[34] 子公司管理与培训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36] - 制度培训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36]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9 17:50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1] 信息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2] - 拟作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3] - 相关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4]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5]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6]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7:50
内幕信息定义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管理责任与实施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8]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信息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送[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包括姓名、知悉信息时间等内容[10] - 公司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相关主体应分阶段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晚于信息公开时间[12]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有相应流程[14]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4]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应补充提交档案[16] -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后股票异常波动,上交所可视情况要求更新档案[1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8] 交易与报告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证券部明确相关内容[20] - 公司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北京证监局和上交所[2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12年4月12日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