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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6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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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5 21:3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106,756,666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448,378.00万元,净额445,619.87万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累计使用423,976.06万元,报告期内使用56,838.21万元[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1,643.81万元,专户余额613.08万元(含利息434.84万元)[2] - 募集资金总额448,378.00万元,本年度投入56,838.21万元,已累计投入423,976.06万元,投入进度95.14%[20] 闲置资金补流 - 2023年7月同意不超97,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流,2024年7月8日全部归还[8] - 2024年7月同意不超41,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21,465.58万元未归还[10] 专户余额 - 上海复星医药在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专户余额131.84万元[6]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在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专户余额64.21万元[6]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在浦发银行徐州分行专户余额414.41万元[6] 项目投资进度 - “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调整后投资206,762.00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89.53%[20] - “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综合性基地”项目原计划调减19,314万元,调整后投资115,616.00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0.00%[18][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123,241.87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0.00%[20] 资金用途变更 -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调整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2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9,314.00万元,占比4.31%[20] - 将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综合性基地项目原计划未投入的19,314万元调整至创新药物临床等项目[23] - 减少巴利福肽未投入的25,77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3] - 减少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未投入的7,232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3] - 增加FS - 1502项目19,40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3] - 新增FCN - 338子项目并投入18,621万元募集资金[23] - 新增SAF - 189子项目并投入14,290万元募集资金[23] 其他事项 - 2024年7月新增复星医药(深圳)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资金用途等[10] - 2025年3月25日安永华明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出具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14][15] - 2022年公司用142,102.8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21]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3-25 21:3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 - 续聘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待股东会批准[8]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审计服务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7] 安永华明数据 - 2023年业务总收入59.55亿元,审计收入55.85亿元[3] - 2023年A股年报审计客户137家,收费9.05亿元[4] - 截至2024年底有合伙人251人[3] - 截至2023年底有执业注会逾1700人[3] - 职业风险基金与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4] - 近三年受监管措施3次,13人受罚[4]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2025-03-25 21:31
财务审计 - 公司2024年度财报于2025年3月25日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存款情况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年初18.9032134254亿,本年增84.2641296977亿,减85.031422358亿,年末18.1359207651亿,收息及手续费3235.747306万[9] 借款情况 - 财务公司短期借款年初1.386876408亿,本年增17.6807478647亿,减17.7949291856亿,年末1.2726950871亿,付息及手续费605.571975万[9] - 财务公司长期借款年初215.965462万,本年减215.965462万,年末为0,付息及手续费4.022978万[9]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5 21:30
会议信息 - 上海复星医药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3名监事全到[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待股东会批准[1][2]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待股东会批准[4]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5]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5 21:30
财务相关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税前)[6] - 2024年度安永华明境内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分别为280万元和65万元,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为121万元,2025年拟续聘[7] - 公司拟向银行等新增申请不超3850000万元授信额度[15] 股份相关 - 授权管理层处置境内外上市公司股份,出售资产成交金额不超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16]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增发A股及/或H股,所涉股份数不超获通过当日A股、H股各自已发行总数20%[19] - 回购H股数量不得超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24] - 回购A股可因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数量不得超已发行A股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27][28] 投资与融资相关 - 授权境外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印度卢比200亿,单笔投资不超12个月,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32] - 注册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人民币60亿,期限不超7年,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起24个月[33][36][37] - 部分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类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人民币1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7年,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38] 报告与议案相关 - 审议通过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需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会批准[3] - 审议通过2024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5]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12] - 审议通过2024年内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内审工作计划[13]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40] 制度与办法相关 - 制定《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38] - 制定《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理办法》[38]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3-25 21:30
分红情况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税前),不转增股本和送红股[1] - 2024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850,274,644.80元,占净利润30.70%[3] 股本与利润 - 截至2025年3月25日,可参与分配股份2,657,108,265股[1][3] - 202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598,185,829.93元[2] 业绩对比 - 2024年净利润2,769,886,631.39元,高于2023年[5] 综合指标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2,696,208,175.49元,比例91.02%[5] 实施条件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3][8]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20 18:30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1.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等提供担保[2][4][5][6] - 截至2025年3月20日,为复星医药产业担保约89.09亿元等[2]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352亿元[8] - 截至2025年3月20日,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2369792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87%[25] - 截至2025年3月20日,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25] 子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复星医药产业总资产234.65亿元等[10][1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复星雅立峰总资产10.65亿元等[1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北铃总资产17828万元等[16]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获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5-03-19 17:3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控股子公司HLX22用于胃癌治疗获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2] - 截至2025年3月19日,HLX22单药治疗HER2过表达晚期实体瘤完成I期临床研究[3] - 截至2025年3月19日,HLX22联合标准治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食管交接部癌和胃癌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在中国开展[3] - 截至2025年3月19日,HLX22联合标准治疗一线治疗HER2阳性的局部晚期/转移性胃癌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3] - 截至2025年2月,集团针对HLX22(单药)累计研发投入约3.04亿元[4] 市场数据 - 2024年,靶向HER2的单抗产品全球销售额约为90.29亿美元[6] 未来展望 - 获美国FDA孤儿药认定,HLX22用于胃癌治疗在美国后续研发可享政策支持[7] - 若有相同适应症其他相同药物率先获批上市,HLX22需证明临床优效性[7] - HLX22尚需开展临床研究并经审批通过方可上市[7] - 新药研发存在风险,临床试验可能因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终止[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的回购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3-18 02:5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基于对自身发展的信心及价值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对回购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并提示了方案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0][24] 分组1: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A股回购授权议案 [10] - 2024年6月26日该议案分别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10] - 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A股回购方案 [10] 分组2:A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 回购目的是基于对集团发展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A股二级市场表现及集团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 [10] - 拟回购股份类别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 - 回购方式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12] - 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如遇特定情况会顺延或提前届满,且在特定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3]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获银行贷款承诺 [14][15] - 回购价格上限为30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价格区间 [16] - 回购的A股可用于未来发行可转债的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按用途转让将在规定期限内注销;预计回购数量为1000万股至2000万股,约占截至公告日期公司股份总数的0.37%至0.75% [17] - 按回购价格上限和资金总额测算,回购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会有变动,但具体以实施结果为准 [18][19] - 本次回购预计不会对集团经营、盈利、财务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19] -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股份情况及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且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20][21] -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得知其暂无于董事会决议日起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1] - 回购的A股若未按用途转让,公司将按规定注销并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23] - A股回购方案实施预计不影响集团正常经营,若回购股份注销将通知债权人保障其权益 [23]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A股回购相关的具体事宜 [23] 分组3:A股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 2024年A股回购授权有效期将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结束时终止,若届时方案未实施完毕,继续实施需经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4] - 若回购期间公司A股股价持续超出规定价格区间,方案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 [24] - 若回购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方案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 [24] - 若发生对公司A股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等,方案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需变更或提前终止 [24] - 若公司后续在可转债发行、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方面出现问题,已回购A股可能无法转让需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6] 分组4:其他事项说明 - 关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收市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见2025年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6]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股回购专用账户 [27]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就A股回购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8]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的回购报告书
2025-03-17 17:16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A 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类别:本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可由本公司用于未来(1)发行可转债的转股、和/或(2)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按上述用途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A 股上市地监管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转让的,相关股份将于有关本次 A 股回购的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 3、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为人民币 30 元/股;若本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日起,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将相应调整。 4、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0 万元(均含本 数)。 5、回购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即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