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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60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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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5-10-16 18: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29日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2] - 现场会议10月29日15点在宝鸡召开[5] - 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29日[5] 临时提案 - 中国西电集团10月15日提临时提案[3] - 提案为选举王海波为非独立董事[4] 议案情况 - 议案含修订章程、取消监事会等[6]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10]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6、8、9[10] - 议案8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东为西电集团[10]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18: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1]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人事任免 -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海波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 - 王海波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宝光股份:董事长谢洪涛因工作变动辞职
新浪财经· 2025-10-16 17:43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长谢洪涛于2025年10月15日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长、董事等所有职务 [1] - 谢洪涛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海波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制度修订与实施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管理机构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管理负责人[2] - 审计委员会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 信息流转与保密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资料经董秘审核[13]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部门内流转,跨部门或子公司流转需负责人批准[14] - 公司向相关方提供未披露材料或信息属内幕信息,接收人负有保密义务[43] 登记与备案 - 公司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供查询[16] - 相关人员及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登记备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6] - 董事会办公室要求知情人填报信息并保存至少10年[25] - 经办人2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原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存档[19] 违规处理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处罚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陕西证监局备案[28] - 违规经济处罚罚款额分2000元、3000元、5000元[29] - 公司对违规知情人可采取经济、行政处理、行政处分[30]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事项致股价异动应立即告知董秘[24] - 外部单位无依据要求敏感信息资料公司应拒绝报送[25]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受制度约束[27]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信息[38] - 对外信息报送需经多级审核[41] - 公司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文件[36]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交易阶段等信息[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不交易[51][52]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若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则需审计[16] 管理与监督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保证实施[7]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8]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9] 业绩快报更正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发生方向性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0] 定期报告其他规定 - 公司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22]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等情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按规定停牌与复牌[23]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5] 需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2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35] 披露时间节点 - 重大事件首次信息披露义务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2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37]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38]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时公司应披露[39]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需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查签发[32] - 定期报告编制需与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32] - 临时报告编制按不同情况由董事会秘书等完成[32] 上报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上报决议及文件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披露信息[36] - 股东会结束当日上报决议及文件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披露信息[36] - 发生重大事件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36] 暂缓或豁免披露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40] 直通披露业务 - 办理直通披露业务需遵守相关规则,按要求编制文件[44] - 部分直通披露公告通过上交所电子化系统办理,无需事前形式审核[45] - 已确认发布信息披露文件一般不得修改撤销,特殊情况可申请[45] - 直通披露事项有误应及时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45] 指定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符合规定报刊及上交所网站[49] - 其他媒体刊载信息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49] 股东相关 - 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出现应披露重大事件时需及时上报[5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53] 文件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56]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8]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违规将被追究责任[58] - 公司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5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需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59] - 公司聘请方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可追究赔偿[59]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61]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6]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特殊情况转让 - 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双方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7]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减持计划要求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0]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份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4]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2月19日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2002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0,201,564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15,8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0,201,564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00万股,比例50.92%[15] - 国投中嘉实业公司持股1000万股,比例9.26%[15] -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持股500万股,比例4.63%[15] - 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0万股,比例9.26%[15] - 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持股500万股,比例4.63%[15] - 职工持股会持股2300万股,比例21.30%[15]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股东对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2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增减1%以上、质押、被司法冻结需书面报告[3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10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7]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13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40]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3 19:3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通过审议[1]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申请需书面提交至办公室[7] - 相关信息应登记保存超十年,原因消除及时披露[9] - 定期报送登记材料,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制度适用与原则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 薪酬制度制定遵循公平等原则[2] 薪酬标准 - 董事长基本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为总经理1.1倍[7] - 副董事长为总经理1倍[7]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税前10万元/年[7] - 其他董事固定津贴税前8万元/年[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等构成[7] - 未任职董事实行按月发放津贴[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13]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市值管理制度 - 2025年10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市值管理制度[1] - 目的是创造价值,实现市值与内在价值动态均衡[5] - 遵循系统性等五项原则[6] 管理职责与目标 - 由董事会领导,董秘具体负责[8] - 董事会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8] 提升价值方式 - 做大做强主业、践行ESG提升投资价值[12] - 运用激励工具强化利益一致性[13] - 合理制定分红政策[13] 股价应对措施 - 连续20日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一年最高50%属异常[17] - 异常时交流走访、公告说明、披露信息等[17] - 必要时回购、分红稳定股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