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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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60053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6:55
营业收入与成本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7,667,124.12元,同比增长27.44%[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07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4%[18] - 营业总成本为1.10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0%[1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7.39%,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7] 净利润与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4,866.96元,同比增长12.9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49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2.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47,775,752.70元,同比下降1.10%[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93,273.89元,同比增长189.1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9.33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2982.13万元人民币[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764.57%,主要系上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本期到期赎回所致[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6.81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86.60万元人民币[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21.69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3018.77万元人民币[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0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9%[22]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为559,944,148.60元,同比增长0.70%[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559,944,148.60元,较2023年底的556,060,473.67元增长0.7%[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467,587,184.36元,较2023年底的466,312,028.63元增长0.3%[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92,356,964.24元,较2023年底的89,748,445.04元增长2.9%[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130,708,642.48元,较2023年底的117,754,992.98元增长11.0%[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4,154,747.44元,较2023年底的10,064,357.79元增长40.6%[17] 货币资金与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48.17%,主要系现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141,028,397.55元,较2023年底的95,181,488.05元增长48.2%[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下降32.74%,主要系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减少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7,381,291.57元,较2023年底的100,148,140.96元下降32.7%[15] 应收账款与预付款项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32,692,651.45元,较2023年底的36,907,778.82元下降11.4%[15]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50.40%,主要系采购备货预付货款增加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预付款项为70,568,228.41元,较2023年底的46,920,387.40元增长50.4%[15] 存货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存货为132,946,662.14元,较2023年底的158,721,301.51元下降16.2%[15] 费用 - 公司研发费用为15.34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未披露[18] - 销售费用为1603.43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6.9%[18] - 管理费用为1022.54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9.0%[18] 会计准则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的调整[23]
狮头股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04-26 16:5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 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公司监事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 ...
狮头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6 16:5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工作的监督作用,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经审计完成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 公司年度 ...
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6 16:5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完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管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 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该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 ...
狮头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6:55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 ...
狮头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6 16:5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 关信息。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四)公司派驻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
狮头股份(60053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9:07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58,158,755.56元,同比下降22.1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92,163.61元,同比下降542.9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096,059.69元,同比下降322.14%[13]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556,060,473.67元,同比下降21.04%[13]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1,650,619.66元,同比下降21.93%[13] - 公司2023年未分配利润为-401,101,503.06元,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2023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456,746,691.97元,同比下降22.23%[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9,536,380.23元,同比下降2,289.75%[13]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58亿元,同比减少22.16%,其中电商经销业务同比减少19.88%,电商代运营业务同比减少51.13%,其他业务同比减少14.02%[19]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0.78亿元,主要由于销售收入减少、新拓品牌前期投入较大以及资产减值所致[19]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股,同比减少525.00%[14] - 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85%,同比减少22.80个百分点[14]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21,325.41元,同比大幅下降[14] - 2023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944,216.62元,同比大幅减少[16] - 2023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00,148,140.96元,同比减少40,992,488.81元[17] - 公司营业收入为45,815.88万元,同比下降22.16%,营业成本为36,484.14万元,同比下降13.45%[38] - 电商服务业收入为41,704.06万元,同比下降22.93%,毛利率为21.16%[39] - 制造行业收入为3,970.60万元,同比下降14.02%,毛利率为9.75%[39]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3.45%,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16%[4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6.90%,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1.51%,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5.15%[44] - 研发投入总额为117.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2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1亿元,同比下降322.14%[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24万元,同比增长151.06%[46]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45.81%,主要系增加采购存货备货所致[49] - 应收账款同比下降45.09%,主要系收回应收账款及账期客户比例减少所致[50] - 存货同比增长41.48%,主要系电商板块新增运营品牌,增加备货所致[53] - 公司2023年总资产55,606.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5,165.06万元,净利润-7,759.22万元[29]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16%,主要由于安徽娅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及电商市场需求下滑[30]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6.90%,主要由于加强仓储管理,采用更专业的第三方仓储[32] - 公司2023年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1.51%,主要由于加强新品牌运营管理团队的建设[33] - 公司2023年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5.15%,主要由于汇兑损失下降[34] - 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581.95%,主要由于部分研发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条件,研发支出费用化[34] - 公司2023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5] 业务发展 - 2023年公司宠粮品牌经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116万元,同比增长14.95%,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59.18%[19] - 2023年公司新增“GO!”、“卡比CANIDAE”、“petsmile”等宠物食品品牌的经销[19] - 2023年公司宠物粮食自主品牌“鲜出格”开始销售,并亮相它博会[19] - 公司计划通过孵化自有品牌、战略合作、并购等方式发力品牌管理业务,打造自有品牌矩阵和战略合作品牌[84] -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宠物领域的自主品牌运营,提升宠物粮食和宠物药品的市场份额和产品竞争力[85]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其中电商经销业务3.91亿元,占比85.40%,电商代运营业务0.26亿元,占比5.63%[24] - 2023年城镇宠物(犬猫)消费市场规模为2,793亿元,宠物食品市场占比52.3%[27] - 净水龙头(含配件)生产量为3,078,891个,同比增长14.28%,销售量为2,981,721个,同比增长11.63%[40] - 电商服务行业营业成本中存货成本占比最高,为84.33%,同比下降10.84%[41] - 制造行业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最高,为6.93%,同比下降0.99%[41]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出售控股子公司安徽娅恩25%股权,交易对价为625万元[4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12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4.50%[4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2.65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72.42%[43] - 公司出售昆恒科技13.95%股权,交易价格为15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收到800万元,剩余700万元逾期未支付[78] - 公司出售安徽娅恩25%股权,交易价格为62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支付[78] - 昆汀科技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4,836.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为-3,461.34万元[79]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展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189] -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氿奇以1020万元转让京农正信20%股权,以500万元转让上海京萱科技3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到转让款项775.20万元[190]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出预计额度[190] -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57,078,077.76元,期末担保余额合计46,567,346.37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13.24%[193] - 公司2023年委托理财总额为505,000,000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70,000,000元,券商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30,000,000元[193] - 公司2023年11月20日购买浦发银行20,000,000元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30%-2.70%[194] - 公司2023年12月11日购买浦发银行20,000,000元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20%-2.75%[195] - 公司2023年12月28日购买浦发银行30,000,000元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20%-2.75%[196] - 公司2023年11月29日购买华安证券20,000,000元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65%-3.25%[197] - 公司2023年12月25日购买申万宏源10,000,000元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65%-2.75%[198]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89]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89] -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90]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92]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于2023年5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92]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92] -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相关决议公告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92] - 公司董事长吴家辉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26.91万元[94] - 公司董事吴靓怡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55.79万元[94] - 公司总裁朱继敏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27.24万元[94] - 公司副总裁方贺兵2023年持股数量增加27,100股,总持股数达到715,801股[94] - 公司原总裁徐志华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47.14万元[94] - 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合计为445.30万元[94] - 公司总裁徐志华于2023年10月18日辞去总裁及董事职务[112] - 公司副总裁巩固于2023年5月18日辞去副总裁及董事职务[113] - 公司副总裁郝瑛于2023年3月30日辞去副总裁职务[114] - 公司独立董事储卫国于2023年3月30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115] - 公司职工监事王璇于2023年10月20日辞去职工监事职务[116] - 公司董事长赵冬梅于2023年3月30日辞去董事长职务[110] - 公司董事李晓军于2023年11月28日辞去董事职务[111] - 公司独立董事方沙拟兼任公司独立董事[104] - 公司监事陈科现任协信集团投管运营中心副总经理[105] - 公司监事严瑶现任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106]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445.30万元[12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并提请董事会审议[1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企业经济效益及同行业其他公司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依据[123] - 赵冬梅离任董事长职务,吴家辉选举为董事长[125] - 储卫国离任独立董事职务,方沙选举为独立董事[125] - 郝瑛离任副总裁职务[125] - 巩固离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125] - 徐志华离任总裁、董事职务,朱继敏聘任为总裁并补选董事[125] - 陈科选举为监事会主席,严瑶选举为监事[125] - 朱慧慧补选为职工监事[125] - 公司2023年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3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0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9次[128] -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了包括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等多项议案[129] -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储卫国先生不再任职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129] -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收到董事李晓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129] -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张骏、孙素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27]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包括吴家辉(主任委员)、孙素宾、刘文会、李晓军(离任)[129]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方沙(主任委员)、刘有东、吴家辉、储卫国(离任)[128]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刘文会(主任委员)、刘有东、吴家辉[128]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括刘文会(主任委员)、方沙、吴家辉、储卫国(离任)[128] -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孙素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129] - 公司2023年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22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340人,合计362人[131] - 公司员工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102人,销售人员14人,技术人员53人,财务人员21人,行政人员71人,客服及运营人员76人,采购及仓储人员25人[132] -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中,硕士及以上15人,本科111人,大专92人,高中及以下144人[132]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内容涵盖法务合规、年检制度、行业知识、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类培训等[133][134] - 公司对子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任免及考核均受到公司的监督[138] -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无重大缺陷[137] - 公司管理层成员的薪酬分配实行年度考核薪酬制,与企业的整体效益挂钩[132] - 公司专业技能人员的薪酬分配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度挂钩[132] - 公司控股孙公司龙净水业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避免各类环境污染发生[141] - 公司控股孙公司龙净水业完成了必需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健全有效[142] - 公司采取减碳措施,使用清洁能源进行制造业务相关产品生产[144] - 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全面提升价值链资源和能源的使用效率[144] - 公司制造业板块持续要求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资源的合理使用[145] - 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违法事件等环境问题[145] - 公司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帮助职工实现自我价值[145] - 公司管理层持续对乡村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帮扶,资助学费助其健康成长[14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会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第三方的交易条件[14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150] - 山西国资运营承诺尊重狮头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确保其资产完整和业务独立[152] - 吴靓怡及其控制的企业承诺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并采取多种方式退出竞争[154] - 吴靓怡及其关联方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将遵循市场公平原则[155] - 吴靓怡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157] - 潞安工程承诺不从事与狮头股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并严格履行承诺[159] - 承诺方保证不利用主要股东地位损害狮头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并承诺不从事与狮头股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161] - 狮头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承诺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独立性[162] - 狮头股份已向狮头集团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全部文件、资料和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和有效[164] - 承诺方同意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并缴付不低于2000万元的担保资金用于担保偿付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务[164] - 承诺方保证所提供的交易相关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65][167] - 承诺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或瑕疵[168] - 桂发祥履行了其在《投资合作协议》中的共同出售权,未选择优先购买权,符合相关约定[169]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176]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且不存在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176]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17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控股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并同意在公司主营业务可能形成竞争时,优先将相关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公司[177]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控股期间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并保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177]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控股期间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177]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控股期间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178] - 公司2023年新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7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182] - 公司2023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分别增加2,823,733.35元人民币,主要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影响[185] - 公司2023年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530,000元人民币[186] - 公司2023年关联方方贺兵未按计划偿还700万元人民币回购款,公司已多次发出催款函并持续跟进[183] - 公司2023年出售
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19 19:0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
狮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有东
2024-04-19 19:07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刘有东: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研究生。1998年至今,任职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任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 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我均亲自出席,依法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本人任职期间,对需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全部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刘有东) 本人刘有东,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 ...
狮头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19 19:07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592,163.6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 未分配利润为-439,066,418.70 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01,101,503.06 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