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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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的报告
2024-03-26 19:08
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风险评估的报告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在 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 业")控股的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 防范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 的批复》(银监复[2007]353 号)批准,于 2007 年 9 月由淮南 矿业投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2008 年 8 月,根据财务公司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财务公司章程规 定,财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淮南矿业出资 91,5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91.50%;淮南东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00 万元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26 19:0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3-26 19:08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26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 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 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津贴/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6 19:0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 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庄孜电厂资产处置损失核销的公告
2024-03-26 19:0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庄孜电厂资产处置损失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确认 处置收益 53,792,598.22 元,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税前利润 53,792,598.22 元, 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结果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新庄孜电厂本次资产处置影响 2023 年度利润表科目资产处置收益 53,792,598.22 元,扣除新庄孜电厂于 2022 年计提上述处置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357,813,480.54 元影响,本次资产处置形成损失 304,020,882.32 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庄孜电厂资产处置损失核销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损失核销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所属新庄孜电厂政策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卓敏、谢敬东、陈颖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卓敏、谢敬东、陈颖洲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一)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 意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董事马进华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由独立董事谢敬东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卓敏(独立 董事)、陈颖洲(独立董事)、谢敬东(独立董事)3 位董事会成员组成,卓敏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截止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卓敏、独立董事陈颖洲 和独立董事谢敬东组成,3 位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且 主任委员卓敏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19:0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24 年 3 月 26 日 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履责能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的董事会办公室联 络员等,以下统称为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是使相关人员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 作基本要求、最新政策法规以及完整法规框架;了解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 与趋势,强化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与 原则,树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理念,明确其权利、义务与责任;提升职业操 守和业务水平,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 培训周期、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培训。 培训周期:初任上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享有董事的一般职权,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