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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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3-26 19:07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健审〔2024〕5-15 号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核了后附的淮河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目 录 | 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 | --- | |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第 1—2 页 | | 二、2023 |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 | | | --- | --- | --- | --- | | 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 第 | 3 | 页 | | | |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潘集发电公司")100%股权。2023 年 12 月 25 日,潘集发电公司变更 股东信息已获核准,潘集发电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23-072 号公告)。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 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与潘集发电公司合并前后 均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潘集发电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决策授权制度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经营决策事项包括: 本条第(一)款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 的此类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对内投资(含新建、技改、搬迁等项目投资); (四)提供财务资助(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一)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二)董事长对经理层的授权; (三)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必要的授权。 第四条 本制度为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对相 关经营事项的决策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五章 董事会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淮河能源(集团)股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谢敬东)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推荐,继续选举本人及卓敏女士、陈颖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谢敬东,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后,上海电力大学教授,上海智能电网技术 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2004 年至 2017 年任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 监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输供电监管处处长、综合处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月 日 组织形式 | 年 | 7 | 18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 | 128 |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 | |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卓敏)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卓敏,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 导师,同时兼任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2017 年 7 月-2022 年 2 月任众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在国家重点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课题,主要著 作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等。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培训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和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 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是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 2.本人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本 人不是为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4-03-26 19: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 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 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有别于日常经营、已经或 者可能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声誉、股票价格等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分)公司、项目部。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结合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对需要应对的突发事 件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公司治理类 1、公司控股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如大额侵占公司财产、违反公开承诺等对 公司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6 19:0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 E 组团商业及服务楼公司二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