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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60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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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 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18] 独立董事履职与职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资料保存与提供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高管的股东[40]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选举新董和聘高管前五日提候选人建议[9] 会议相关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表决方式多样[11] - 委员可书面委托,每人最多接受一人委托[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细则自通过日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4]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任职津贴12万元/年[7] - 高管按岗位领薪酬,兼任多职领最高金额[7][8] - 按岗位规定发放并代扣个税,离任按实际任期算[9][12] 特殊情况 - 特定情形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9] 薪酬调整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等[12]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 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等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以 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9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22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33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3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7 |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43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 | ...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董不超六年[4] - 审议材料提前3日送交委员,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0][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与实施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贵州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并披露[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7][8] 定期报告披露 - 需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14]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24]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20]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 发生重大事件、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0][21]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布信息并提交内容及附件[28] - 上交所专管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29]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信息披露相关工作[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信息披露制度[30] - 财务、对外投资部门对信息披露有配合义务[34] 其他要点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2个工作日内报备[36] - 宣传等公开计划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36] - 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报纸和上交所网站[40] - 董事会对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3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2]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47] - 制度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监管有新制度时应修订[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实施和修改[47]
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0 19:3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董事 长),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以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