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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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付海亮
2024-03-29 22:5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付海亮,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 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 ...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22:51
经核查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的任职履历、持股情况 及其签署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等文件,董事会认为: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
东阳光:东阳光2023年度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报告
2024-03-29 22:51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4 页 | 三、附件……………………………………………………………… | 第 | 5—8 | 页 | | --- | --- | --- | ---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第 5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第 6 | 页 | | (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 7—8 | 页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报告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11-39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5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公司全体 9 名董事,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回避 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 ...
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斌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谢 斌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在本次提 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2023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6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 2023 年第四季度对外担 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 子公司以及重要的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涉及被担保对象不超过 28 家, 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2024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73.85 亿元;2023 年第四季度新增担保金额合计 159,631.00 万元,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 221,789.9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896,095.24 万 元。 本次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如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 保的情况下,则公司需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审议程序:本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30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在该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6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报表 ...
东阳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阳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22:5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 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嘉源(2024)-05-089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或 "公司")的委托,就东阳光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