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6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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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600737) -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9:17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1] - 审议通过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议案[2] - 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相关规则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4]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5] - 审议13项制度修订议案,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6][7][8] - 审议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议案[9][10]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 投资决策 - 拟对新疆四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4亿元[11]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OFCO SUGAR HOLDING CO LTD [2] - 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区玉堂村丘54栋1层W101 邮政编码831100 [2][3] - 公司于199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 [2]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8848228元 总股本2138848228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3][6]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6800万股 向发起人发行5900万股 占普通股总数86.76% [6] 经营范围 - 公司以食糖 番茄产品的研发 加工 贸易 销售为主营业务 兼顾相关农业种植 [4][5] - 经营范围包括番茄加工 白砂糖制造销售 食用油加工 农产品开发种植等多元化业务 [5] - 经营方式涵盖生产 批发 零售 投资 租赁和咨询服务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1][3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含1名职工董事 [46]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等权利 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1][12]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16]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 [17][18] 股东大会机制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下召开 [20][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3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战略决策 风险防控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职权 [46][4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若干名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表决权股东提议 [51][52]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联 [54][5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7]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58]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可因减少资本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 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6][8]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9] 合规与风控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定情形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9][20] - 董事会建立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 组织专家评审重大项目 [47] -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推动合规要求落实 [38]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要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 - 平等性原则要求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和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要求公司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要求公司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 树立尊重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和规范运作 [3] - 建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3]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2]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2]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2] - 职责还包括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和平台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 [2] -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等保持交流合作关系 [2][4]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要求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4] - 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4] -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6]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 - 工作对象包括在册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6] -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投资者关系顾问 [6] - 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6] -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公司的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6]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方式 - 公司通过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 - 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4]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4] - 公司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 [5] - 公司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5] -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但需合理妥善安排活动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5] -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 回答问题并听取意见建议 [5] 投资者说明会规定 -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5] -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 [5] - 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 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7]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 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7] - 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 现场召开的鼓励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 [7] - 公司存在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7] - 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 可以采用视频语音文字等形式 [7] 信息传达审查要求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 遵守法律法规 [8] - 不得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8] - 不得透露或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发布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8]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不得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8] - 不得有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8] 投资者权益支持 -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等活动 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8] -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 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 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8] - 公司应当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9] -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 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9] 信息披露渠道及档案管理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9] - 根据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9]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可以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9]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采用文字图表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 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9]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0] -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等相抵触的按照前述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0]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总则与制度定义 -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规范股东会选举董事行为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制定 [1] -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 出席股东所持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投票权总数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股东可集中或分配行使其全部投票权 [1] - 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不适用本细则 [1]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规 独立董事提名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 - 独立董事提名人需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被提名人需提交详细个人资料 包括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 与提名人关系及是否存不适任情形等 [2] - 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前书面承诺接受提名并公开资料 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当选后全面履职 董事会审核任职资格后 符合条件者成为候选人 候选人可多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 [2] 投票程序与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为持股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仅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独立董事时同理 仅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投票时只投同意票 不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股东可按意愿分配或集中投票权 投票数超过累积表决票数时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投票数少于累积表决票数时拒不修改视为无效 [3][4] - 董事当选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股份数)的二分之一 按得票多少顺序决定 得票多者当选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 需另行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 [4] - 差额选举时若票数相同者全部当选将超应选人数 则视为均未当选 需另行选举缺额 表决前会议主持人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 董事会需置备选票 董事会秘书需解释投票方式 [4] 附则与生效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以上"含本数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内部控制目标 - 提升公司质量与经营效益 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促进发展战略实现[1] - 保障资产安全与经营合法合规[1] -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 内部控制原则与体系 - 遵循全面性 重要性 制衡性 适应性 合规性和成本效益原则[1] - 以管理和业务流程为主线 按五项基本要素建立内部控制体系[1] - 内部控制涵盖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售收款 采购付款 生产管理 资金管理等[2] 组织机构及职责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负责 定期检查自我评价[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内部控制实施[2] - 管理层负责建立完善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 推进执行并检查实施情况[2] - 审计部门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缺陷并督促整改[2] - 各部门和所属公司是内部控制执行机构 负责建设实施维护工作[2] 内部环境建设 - 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体系基础 影响全员内控意识[2] - 加强文化建设培育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倡导诚信敬业创新团队精神[3] - 制定战略规划确保前瞻性导向性可行性 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3] - 重视履行社会责任 协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3] - 各单位负责人为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 组织有效实施并及时纠正缺陷[3] 风险管理流程 - 风险管理围绕总体经营目标 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4] - 识别内部风险关注营运安全 员工健康 环境保护等因素[4] - 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形势 产业政策 法律法规 技术进步等因素[7] - 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分析风险 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风险[4] - 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 运用四种应对策略实现有效控制[4] - 持续收集风险变化信息 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4] - 进行年度风险评估 确定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及应对方案[5] 控制活动领域 - 内部控制制度涵盖所有业务环节和专项管理工作[6] - 关键控制领域包括全面预算 资金管理 投资管理 合同管理等[6] - 通过章程制度明确授权体系 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6] -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监控执行保障战略落地[6] - 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6] -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7]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效益[7] -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合法权益[7] -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8] - 制定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险[8] -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结果作为薪酬晋升依据[8] - 制定采购管理制度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效益效率[8] - 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8]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做好存储使用变更监督披露[9] 信息与沟通机制 - 及时准确收集处理传递内部控制相关信息[9] - 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保障系统有效运行[9]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障投资者利益[9]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深投资者了解认同[9] 内部监督机制 - 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评价有效性[9] - 每年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报告[10]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核心观点 - 中粮糖业修订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董事任职条件并强化履职保障机制 [1] 选聘管理 - 外部董事由股东或董事会提名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可采取组织遴选或市场化选聘方式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1] - 外部董事需具备政治素质 职业素养 10年以上企业经验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等7项基本条件 [1] - 禁止涉嫌违纪违法 曾被刑事处罚 违反财经纪律 破产企业负责人 负债未清偿等6类人员担任外部董事 [2] 职责权利义务 - 外部董事需履行贯彻国家政策 参加董事会会议 关注长期发展 督促公司治理等5项职责 [2][3] - 享有独立表决权 联名提出缓议议题权 查阅公司业务权 审查关联交易权 费用报销权等6项权利 [3] - 承担诚信守法 勤勉工作 参加培训 调研公司动态 维护股东权益等6项义务 [3] 履职管理及服务保障 - 外部董事需提交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包括出席会议情况 投票意见 公司治理建议等 [4] - 董事会秘书需协助提供履职信息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承担服务保障职责 [4] - 公司需保障外部董事知情权 包括送达监管文件 开放信息系统 配合实地调研等 [4][5] - 公司需落实会前10日送达定期会议材料 5日前送达临时会议材料的沟通机制 [6] - 外部董事可联名提出缓议议题 公司需提供办公条件 公务出行 培训等基础保障 [6][7] 待遇管理 - 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由原单位发放 兼职外部董事参考市场水平发放工作补贴 [7] - 现职领导担任兼职外部董事不得领取报酬 外部董事不得在任职企业获得其他收入 [7] 解聘管理 - 出现不诚信行为 连续两次缺席会议 违纪违法 职务禁入等5类情形时予以解聘 [8]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 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则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8] 责任追究 - 对出现重大决策失误 未对违规决议提出异议 谋取不正当利益等5类情形追究责任 [9]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任免程序 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措施 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1][2][3][4][5][6][7]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及其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的情形 [2]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 但需避免双重身份行为冲突 [2]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提交推荐书 简历 学历证明 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至交易所 [2] - 解聘需具备充分理由 不当解聘时秘书可向交易所提交陈述报告 [3] - 秘书空缺时需在3个月内聘任 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职 超3个月时董事长需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4] 职责权限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及股东会议筹备 信息保密 媒体监督 董事及高管培训 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 [5] - 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文件并要求部门提供资料 [6] - 公司需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 董事 高管及员工需支持配合其工作 [6] 履职保障 - 秘书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等重大会议并获取会议资料 [6] - 履职受阻碍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6] - 秘书需签订保密协议 任期及离任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 [6] - 秘书需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 [6] - 公司需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 其任职条件与秘书一致 [6][7]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制定目的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并激励独立董事尽职尽责 遵循责任风险利益一致原则 [1] - 适用范围仅限公司按相关规定聘请的独立董事 不包括其他董事 [1][2] - 津贴结构由基本津贴和职务津贴组成 基本津贴为13万元/人/年 职务津贴中主任委员2万元/人/年 委员1万元/人/年 [2] 津贴发放与实施细节 - 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 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季度发放 [2] - 独立董事履职产生的差旅及职权行使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2]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建议,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担任董事的总经理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 [1][2] -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计划、重大资本运作及改革改制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3] 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主要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制定及资格审核 [6][7]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包含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1][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需报董事会批准 [20][21][22] 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 - 各专业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 [5][9][13][15][23] - 战略部、人力资源部分别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准备和材料收集工作 [2][7] - 审计风控部负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前期工作,需提供财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书面材料 [12][15][18] ESG治理机制建设 - ESG委员会成员包含三名董事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下设ESG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执行和会议准备工作 [25][26] -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ESG领域政策、制定战略规划、识别重大ESG风险及审议年度ESG报告等披露文件 [26]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且费用由公司承担 [27][28]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促进规范运作 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 资格要求 任免程序 履职保障及专门会议机制 确保独立性和有效监督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独立董事定义与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需独立履职不受影响 [1] - 明确禁止任职人员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及其亲属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八类情形 [2]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并披露专项意见 [3]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良好个人品德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 [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 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需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交易所审核 [4][5]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最长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离职或解除职务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5][6]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 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提供专业建议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7]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及发表独立意见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7][8]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则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且未委托将被解除职务 [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12] - 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可通过现场或电子方式召开 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 [12] - 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 变更承诺方案及收购决策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2][13] 年报工作制度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责任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且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 [13][14] - 独立董事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 听取财务汇报 审查董事会程序及文件充分性 对异议事项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 [14]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就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4] 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保障知情权 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并组织实地考察 [15][1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需予以配合 不得拒绝或隐瞒 遭遇阻碍可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 [1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 给予相应津贴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