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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6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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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3-11-17 16:54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就 2023 年第三季度公司业绩 等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获镇江市国资委同意的公告
2023-11-17 16:54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 宜获镇江市国资委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公 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3-005)、《江苏索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09) 以及 2023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
江苏索普(60074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00:00
营业收入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4.75亿元,同比减少10.8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9.05亿元,同比减少35.00%[5]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9.05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60.08亿元,同比下降35%[19][20]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25亿元,2022年同期为48.87亿元,同比下降36.05%[29] 净利润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49亿元,同比减少121.02%[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54亿元,同比减少121.96%[5]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 - 1.88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8.39亿元,同比由盈转亏[20]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 1.49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7.10亿元,同比由盈转亏[21]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17亿元,2022年同期为7.60亿元,同比下降115.39%[30]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9493.46万元,2022年同期为6.51亿元,同比下降114.58%[30] 每股收益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916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0.1277元/股,同比减少121.02%[6]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 0.1277元/股,2022年前三季度为0.6343元/股,同比下降120%[21] 净资产收益率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增加2.56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2.81%,减少14.93个百分点[6] 资产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62.7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1.01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91%[6]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723,880,621.52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963,274,901.82元减少[15]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38,452,909.44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8,193,332.15元增加[15]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963,292,310.6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191,895,144.70元减少[16] - 2023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2,117,120,462.7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285,411,264.53元减少[16] - 2023年9月30日在建工程为1,448,012,768.12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026,431,806.24元增加[16]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6,274,397,738.22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197,707,204.44元增加[16]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4.9214822702亿美元,2022年12月31日为8.6626480282亿美元,同比下降43.19%[2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0.9353691464亿美元,2022年12月31日为0.3072613359亿美元,同比增长204.42%[26]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13.9216242532亿美元,2022年12月31日为18.2338805912亿美元,同比下降23.65%[27]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0.3231208844亿美元,2022年12月31日为53.5866493656亿美元,同比下降6.09%[28] 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179,937,412.77元[16] - 2023年9月30日应付票据为151,250,419.31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948,908.78元增加[16] - 2023年第三季度末流动负债合计为10.49亿元,上一报告期为6.43亿元,增长63%[17] - 2023年第三季度末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24亿元,上一报告期为0.75亿元,增长65%[17] - 2023年第三季度末负债合计为11.73亿元,上一报告期为7.18亿元,增长63%[17]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为8.5363501209亿美元,2022年12月31日为5.2885092464亿美元,同比增长61.42%[28] 非经常性损益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4.90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39.55万元[10] 股东数量关键指标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3179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股东持股关键指标 -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66,998,052股,占比54.29%,其中233,000,000股存放于质押专户[13][14]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107,738股,占比4.55%[13] 指标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变动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10] 现金流量关键指标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9.46万元,同比减少94.80%[6]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5.0757409389亿美元,2022年同期为55.9508329434亿美元,同比下降37.31%[23] - 2023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0881589358亿美元,2022年同期为0.3946980804亿美元,同比增长429.05%[23]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5394618亿美元,2022年同期为8.7291441223亿美元,同比下降94.80%[23]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7846445974亿美元,2022年同期为3.0206158341亿美元,同比下降192.19%[24]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0.1234250393亿美元,2022年同期为 - 13.2035808169亿美元,亏损大幅收窄[24]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5.48万元,2022年同期为8.15亿元,同比下降94.65%[31]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1亿元,2022年同期为1.29亿元,同比下降363.98%[31]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4.25万元,2022年同期为-11.73亿元[31][32] - 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99亿元,2022年同期为-2.22亿元[32] - 2023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07亿元,2022年同期为3482.14万元,同比增长494.49%[31] 其他财务指标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41.31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51.79亿元,同比下降20%[20] - 本期和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均为0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25亿元,2022年同期为1.70亿元,同比下降26.74%[29] - 2023年前三季度利息收入为1233.37万元,2022年同期为2565.04万元,同比下降51.92%[29]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6:51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兵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 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2023-10-25 16: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资料 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 2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 REB 独立董事(签字): 吴君民 赵伟建 范畴 2023年10月25日 2 / 2 a and in a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核 查,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后,我们认为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邵守言先生、马克和先生、陈志林先生、范明先生、吴君民先生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伟建先生、 孔玉生先生、刘同君先生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其任职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5 16: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方法和决策程序,保 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切实行使董事会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 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 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 不少于5名(含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1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有1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 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P A G E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代表董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5 16: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中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 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监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则; (三)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 律、会计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2023-10-25 16: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相关人员的资料、 广泛征求了意见并取得了被提名人的同意后,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 行如下建议: 1、经审阅邵守言、马克和、陈志林、范明、吴君民、赵伟建、孔玉生、刘 同君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前 述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的签字页 )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赵伟建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在全面了解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同君)
2023-10-25 16:4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同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独立董 事任前培训。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伟建)
2023-10-25 16:4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赵伟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