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6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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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1 19: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含4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人数二分之一[10] 董事任期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4][9] - 董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提名与会议召开 - 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董事长应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5] - 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6]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26]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2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36] - 公司对外担保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表决相关 - 董事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选两个以上视为弃权[37]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8] 其他规定 - 董事离职后一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荐一名董事履职[23] - 代表1%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有权提议案,新事项提案人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交文本及附件[32]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请暂缓表决并提再次审议条件[3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提请股东会撤换[3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由董事会秘书整理保存[4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42]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董事既不签字确认又不书面说明不同意见,视为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内容[42]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42]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4] - 规则中“以上”“内”“不超过”含本数,“过”“超过”“低于”“不足”不含本数[44]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1 19:03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 | | |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前身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募集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股,于 1996 年 10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00757。 2011 年 12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关于核准上海 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 江出版传媒股 ...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喻景忠)
2025-04-11 19: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具备注册会计师等职称且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任职资格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无资格[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资格[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喻景忠)
2025-04-11 19:01
独立董事提名 - 长江出版传媒董事会提名喻景忠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5] 不良纪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6]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等高级职称[7] - 在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柳)
2025-04-11 19:01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与证明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独立性限制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近12个月有不具备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3] 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等人员禁任[3] 兼任与连续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资格审查与确认 - 候选人通过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符合上交所要求[4]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杨柳、金林、卢盛峰)
2025-04-11 19:01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柳 女士、金林先生、卢盛峰先生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长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 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 培训证明材料。 1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 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林)
2025-04-11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4]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要求[4]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4-11 19: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1][2] 换届进程 - 2025年4月10日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1][2][3] - 4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选举议案[1][3] - 4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3] 选举方式与任期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需上交所审核无异议[3] -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3] 人员变动 - 第六届独立董事张慧德因任职满六年不再提名连任[4] 履职安排 - 新董事会产生前,第六届董事会继续履职[4]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盛峰)
2025-04-11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4]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要求[4]
长江传媒(600757) - 长江传媒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4-11 19:01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等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11 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 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同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变更及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完善,同步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 拟修订后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