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6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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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2-18 22:0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2047.50万股,占比80.11%,占股本总额0.66%[1] - 预留部分508.498万股,占比19.89%,占股本总额0.17%[1] - 合计授予2555.998万股,占股本总额0.83%[1] 人员获授情况 - 董高获授865.00万股,占授予总数33.84%,占股本总额0.28%[1] - 核心人员(60人)获授1182.50万股,占授予总数46.26%,占股本总额0.38%[1] 个人获授情况 - 副董事长于建潮获授105.00万股,占授予总数4.11%,占股本总额0.03%[1] - 董事/联席CEO蒋承宏获授122.50万股,占比4.79%,占股本总额0.04%[1] - 董事/总裁张宇迎获授107.50万股,占比4.21%,占股本总额0.03%[1] - 常务副总裁苏莉获授67.50万股,占比2.64%,占股本总额0.02%[1] 预留权益规定 - 预留激励对象需在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3]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2-18 22:01
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8日[3] - 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47.50万股[3] - 授予价格为9.79元/股[3] - 首次授予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0.66%[9] 激励计划相关期限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 - 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9]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1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4%[10] 股份来源 - 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高管获授865万股,占授予总数33.84%,占股本总额0.28%[12] - 核心管理/业务人员获授1182.5万股,占授予总数46.26%,占股本总额0.38%[12]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047.5万股,占授予总数80.11%,占股本总额0.66%[12] - 预留部分为508.498万股,占授予总数19.89%,占股本总额0.17%[12] - 合计授予2555.998万股,占比100%,占股本总额0.83%[12]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2047.5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20536.43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为11451.91、6280.72、2609.84、193.96万元[18] 合规情况 - 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15] -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管授予日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16] - 律师事务所认为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授予条件已成就[21]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方面符合规定[22]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2-18 22:01
激励计划 - 2025年1月21日董事会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7月21日 - 2025年1月21日,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2] - 自查期间核查对象无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3] 合规措施 - 筹划激励计划限定人员范围并登记,采取保密措施[4] - 未发现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情形[5]
新奥股份(600803) - 北京小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2-18 22:01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1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5年1月22日至2月5日对拟激励对象内部公示[14] - 2025年2月6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4] - 2025年2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5年2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议案[15]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8日[20]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47.50万股,占股本总额0.66%[20] - 首次授予人数为74人[20] - 授予价格为9.79元/股[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0] - 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为12、24、36个月[20] - 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比例为33%、33%、34%[21][22] - 董事等获授865.00万股,占授予总数33.84%,占股本0.28%[22] - 核心人员获授1182.50万股,占授予总数46.26%,占股本0.38%[22] - 预留部分为508.498万股,占总数19.89%,占股本0.17%[22]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王博涵职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17] - 首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17] - 有《新奥股份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备查文件[26]
新奥股份(60080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18 22:01
股权激励议案审议 - 2025年1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相关议案[9] - 2025年2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实施[10]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5年2月18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14] - 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2047.50万股,授予价9.79元/股[14][17] 授予条件 - 截至授予日无不得实行激励计划情形[19]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19] 合规情况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义务[22] - 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规定[24]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调整的公告
2025-02-18 22:00
人事变动 - 副总裁郑文平因工作职位调整辞去副总裁,继续任总工程师[2] -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博涵为总裁助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3] 人员信息 - 王博涵1988年生,四川大学法学学士,曾任职中海石油气电、厚朴投资[5] - 王博涵2019年8月加入新奥能源贸易,现担任新奥能源浙江区域总经理等职[5] 会议情况 -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议案[3]
新奥股份(60080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18 22:00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A0063 号 致: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奥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18 22:00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8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72人[2]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比79.0023%[2] - 11名董事中6人、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A股同意比例97.1686%[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A股同意比例97.2199%[3]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项》A股同意比例97.2203%[4] - 5%以下股东对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比例83.4136%[5] - 5%以下股东对考核管理办法同意比例83.7167%[5] - 5%以下股东对授权事项同意比例83.7145%[5]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8 22:00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新奥股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奥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8 22:00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奥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 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奥股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