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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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3-11-23 18: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 托,担任本次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26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对方提供的 有关资料和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对本 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连云港全体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连云港及其交易对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 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有充分理由确信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的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 内容不存 ...
连云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3-11-23 18:04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公司"或"上市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1.00%股 权、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 "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连云港披露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即 2023 年 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11-23 18:04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7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1.00%股权、新益 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连云港披露本次重 大资产重 ...
连云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3-11-23 18:0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113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the state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113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江苏 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或"公司"或"申请人"或"上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根据贵所于 2023年 11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 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 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336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本所对贵所问询函中 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现金收购的合理性。草案显示,本次交易价款为 16.22 亿元,以现金方式 支付,其中交易价款的 60%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目内支付完毕,剩余 40%的 价款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的 6 个月内支付完毕。截至 2023年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11-23 18:04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7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0 月 28 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 "公司"或"上市公司")披露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3】336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 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按照要求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现将有关 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 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 ...
连云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11-23 18: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邮编:200041 23-25&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 | | 第一节 | |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 3 | | | --- | --- | --- | --- | --- | --- | | 第二节 | 正文 | | | | 5 | | 一、《问询函》第 | | 4 | 题 | 5 | | | 二、《问询函》第 | | 5 | 题 | 12 | | | 三、《问询函》第 | | 6 | 题 | 18 | | | 四、《问询函》第 | | 7 | 题 | 21 | | | 第三节 | 签署页 | | | | 25 ...
连云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23 18: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邮编:200041 23-25&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 专项核查意见 致: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 云港"、"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于 2023 年 10 月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 ...
连云港: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23 18:0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 336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企华"),对问询函中涉及资产评估部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核查与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 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关于估值。草案显示,本次交易采取资产基础法作为定价依据,交易标的 新苏港投资、新东方集装箱、新益港的增值率分别为 32%、28.92%、366.24%。 对新苏港投资和新益港进行整体估值时未使用收益法。新东方集装箱在资产基 础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17.12 亿元,高于其在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 16.93 亿元。在 资产基础法下,新东方集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2023-11-22 15:38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7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连云港港口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收 到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转送的连云港港口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控股集团)《关于同意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批复》(云港控股发〔2023〕128 号)文件。港口控股集团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批复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主要内容为: 一、港口控股集团同意公司按云港股份发〔2023〕58 号请示中写明的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 ...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11-20 15:34
(以下简称"鑫联公司")36.40%股权,鑫联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近日, 鑫联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除上述变更事项外,鑫联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其 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73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 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受让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