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6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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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9 21:02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526,612.88万元,同比降23.01%[11] - 2023年公司净利润74,254.44万元,同比降59.36%[12] 公司规范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三会运作良好[4]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整且有效执行[5] - 公司资产、人员独立性好,关联资金往来无异常[7] - 公司募集资金存专户,无违规使用[8] - 公司关联交易等决策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9] 经营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及模式无重大不利变化,经营正常[18]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9 21:02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 同日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以8票、3票同意通过续聘议案[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合伙人数291人等[3] - 2022年度收入总额74.21亿元等[4] 审计费用 -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200.60万元[7] 人员情况 - 项目等合伙人近3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21:02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锦江航运董事会责任[4] - 审计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重大缺陷[5]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有不能防错和发现错报可能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审计公司认为锦江航运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7]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29 21:02
关联交易审议 - 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4票同意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 - 2024年3月28日监事会3票同意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4] 关联交易数据 - 2023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59000万元,实际40480万元[5] - 2023年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预计5000万元,实际6366万元[6] - 2023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84000万元,实际56366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30000万元,上年实际40480万元[8] - 2024年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预计60000万元,上年实际6366万元[8] - 2024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77000万元,上年实际56366万元[8] 公司注册资本 - 上港集团注册资本2328414.475万元人民币[10] -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11] -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12] -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人民币[13] -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13] - 中石油上港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14] - 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2197.321996万元人民币[15] - 锦江航运代理(泰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泰铢[16] 关联交易说明 - 关联交易定价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无政府定价的以市场价协商确定[17][18] -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9] -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独立性[19]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21]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9 2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 2023年工作情况 - 召开会议8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2] - 讨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财务报表报出等事项[2] - 认为普华永道表现良好[5] - 审阅年度内审计划,听取季度内审情况[6] 审计结论 - 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问题[7] - 认为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8] - 认为无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未来展望 - 2024年将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10]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21:02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合伙人数291人,注册会计师1710余人[2] - 项目合伙人饶盛华近3年签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颂祎近3年复核7家[3]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宗祺近3年签5家[4]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收入总额74.21亿元,审计业务68.54亿元,证券业务32.84亿元[2][3] - 2022年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109家,收费5.29亿元[3] - 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3] 合规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2人[6] 审计策略 - 2023年针对公司制定以风险为导向的整合审计方案[13] - 审计围绕收入确认等重点领域展开[13]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21:02
公司代码:601083 公司简称:锦江航运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 ...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21:02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 料。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98 号金钟广场 15 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 由董事长庄晓晴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9 21:02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7 元(含税)。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 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5 ...
锦江航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3-29 21: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 | 国泰君安 | 上市公司简称 | 锦江航运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 | 袁碧、李懿 | 证券代码 | 601083.SH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01 号),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 或"公司")获准向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4,120,000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1.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385.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049.4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3)第 0612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锦江航运本次发行项 目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