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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6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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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7:29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5-2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 ...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7:29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5-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发出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方 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7: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5-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发出召开第六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方 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 新<公司 ...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22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12] - 稽核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对外投资实施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按法定程序派出人员参与管理[13]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规定并尽量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一致[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出现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方向偏差较大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7] - 投资收回及转让需按规定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部账务处理,发起部门归档资料[17] 制度说明 - 制度中“超过”“低于”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22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拟2025年再修订[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7] 交易检查与审批 - 稽核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4] - 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 除为客户融资融券外,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保,为其他关联人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交易累计与审议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18][19]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19]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0] - 关联交易未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21] - 公司按相关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属国家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2] - 关联人包括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等多种情形[25] - 日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日常经营业务相关交易,业务含证券经纪等[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关联交易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6]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相关人员应遵守廉洁从业规定[26] - 公司及相关方违规致关联交易管理违规或损失,将追究人员责任[26] - 制度中“以上”“高于”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太平洋(60109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7:15
收入和利润(同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218亿元,同比增长30.45%[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9亿元,同比增长83.89%[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0.366亿元,同比增长19.8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6亿元,同比增长80.26%[3]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9.9%,从8.647亿元增至10.366亿元[19] - 净利润同比增长80.2%,从1.363亿元增至2.455亿元[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0.036元,去年同期为0.020元[21]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同比增加0.55个百分点[3] 成本和费用(同比) - 业务及管理费为6.910亿元,去年同期为6.850亿元[20] - 所得税费用为0.921亿元,去年同期为0.523亿元[20] - 应付职工薪酬为2.58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2.84亿元下降9.1%[15] 各业务线表现 -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77.2%,从2.113亿元增至3.744亿元[19]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下降61.5%,从1.417亿元降至0.545亿元[19]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112.0%,从1.440亿元增至3.053亿元[19]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6亿元,同比下降70.4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0.4%,从13.539亿元降至4.006亿元[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3.894亿元,去年同期为80.727亿元[24] 资产与资本状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0.0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58%[3] - 资产总计为200.0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184.21亿元增长8.6%[14][16]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9.45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5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9.45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97.00亿元增长2.5%[16] - 本报告期末母公司净资本为80.297亿元,净资产为102.305亿元[6] - 货币资金为74.37亿元人民币,其中客户资金存款为69.76亿元人民币[14] - 融出资金为28.5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22.84亿元增长25.1%[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1.2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43.31亿元增长18.2%[14] - 代理买卖证券款为85.14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71.09亿元增长19.7%[15] - 未分配利润为-69.14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95.24亿元亏损收窄27.4%[16] 风险管理指标 - 本报告期末母公司风险覆盖率为484.42%,资本杠杆率为67.90%[6] 股东信息 - 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为最大股东,持股744,039,975股,占比10.9%,其全部股份被冻结并已司法拍卖[12]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为第二大无限售股东,持股176,110,454股,占比2.6%[12]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1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股东会召集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发出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报送文件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5] - 召集人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临时提案情况除外)[15]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公司需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董事获选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全部选票数除以候选董事人数平均数的一半[2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8] - 股东仅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合规议案表决权数按弃权算[3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31]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3] - 本规则所提到的“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等不含本数[36]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1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董事长10日内召开[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9] - 定期会议提案人应提前20日提交提案及说明文件[13] 会议通知规则 - 定期、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5] 会议延期规则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6] 会议出席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无法履职,应建议撤换[20]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0]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议案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23] 会议记录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基本信息等[24] - 与会董事需对决议和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要求修订说明[25] 决议公告规则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需保密[25] 会议档案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25] 董事会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置审计、风险等委员会,议事按细则执行[28]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6,316,370元[10]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401,313,349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816,316,370股,全部为普通股[19] - 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公司治理与决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投资咨询等多项业务[15] - 公司经批准设立全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主体诉讼或自行诉讼[39,4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单笔对外捐赠超500万元或一年内累计对外捐赠超2000万元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1] - 董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4]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91]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6] 高级管理人员 - 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需曾担任证券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4年[125] -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参股公司兼任董事、监事数量不得超过2家[12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6]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不得低于30%[13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35]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43]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清算义务人15日内组成清算组[153][154] 章程相关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涉及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变更[160]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规要求披露信息,按规定公告[161]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4]
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13
制度修订 - 制度2014年首审通过,2021年修订,拟2025年再修订[2] 担保规则 - 不得为股东或关联人、财务文件虚假记载者担保[4][7]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1] 部门职责 - 资金运营部主办担保,负责起草制度等[18][19] - 合规部门审核合同并提建议[30] - 风险管理部门评估整体风险影响[31]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年核查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5] - 稽核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担保情况[20]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合同、被担保人致损追究责任[2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