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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6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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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5-15 19:3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2024年5月15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委托 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及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15 19:3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2024年5月15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南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 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9:37
江南水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 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 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 本次股东 ...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投资者活动记录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024-05-10 18:09
公司概况 - 公司简称:江南水务 [1] - 公司代码:601199 [1] - 公司全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活动类别: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 - 参与单位及人员: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2] - 时间:2024年5月10日15:00-16:30 [2] - 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2] - 上市公司参加人员:董事长华锋、总经理池永、财务总监陆庆喜、独立董事沙昳、董事会秘书宋立人 [2] 市值管理计划 - 2024年度市值管理计划: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传递投资价值,增强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 [2] 行业地位 - 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 - 行业规模:不靠前 [2] - 盈利水平:排名靠前 [2] - 同类上市公司:首创环保、武汉控股、重庆水务、洪城环境、国中水务 [2]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3]
江南水务(60119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6:09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1.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3%[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95,448,559.88元,同比增长0.6%[20] - 净利润为84,118,512.26元,同比增长14.3%[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18,512.26元,同比增长14.3%[2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4,968,294元,同比增长2.2%[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9,973,711元,同比增长106.6%[3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4.2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7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由于自来水部分代收费在本年二季度上缴[6]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42,139.80元,同比增长50.7%[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855,831元,较去年同期的-16,550,497元大幅改善[33]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961,342.36元,同比减少187.7%[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341,439元,较去年同期的-162,124,480元有所改善[34]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519,914.35元,去年同期为-254,000.00元[25]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为6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8.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4]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3年12月31日的1,016,371,006.08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698,145,368.21元[14]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3年12月31日的269,760,250.83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61,501,574.98元[14] - 公司应收账款从2023年12月31日的187,956,889.52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202,075,390.58元[14] - 公司存货从2023年12月31日的49,607,338.97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61,578,520.90元[14]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从2023年12月31日的2,055,860,038.78元减少至2024年3月31日的1,512,659,761.65元[14] - 公司长期应收款从2023年12月31日的900,290,610.15元增加至2024年3月31日的918,367,172.42元[14] - 长期股权投资为825,410,117.53元,同比增长303.1%[15] - 固定资产为1,530,922,328.23元,同比下降2.6%[15] - 在建工程为141,091,825.76元,同比增长30.4%[15] - 无形资产为1,059,648,848.87元,同比下降1.4%[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648,946,832.53元,同比增长15.1%[15]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03,235,229.24元,同比下降8.3%[25] - 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461,931,858.83元,同比下降38.7%[27] - 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22,889,681.98元,同比增长22.9%[27] - 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667,892,911.78元,同比下降43.1%[28] - 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934,975,217.63元,同比增长16.0%[28] - 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账款为1,279,813,029.69元,同比增长8.6%[29] - 2024年第一季度未分配利润为1,681,221,185.99元,同比增长2.4%[2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96,327,23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34]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为29.18%[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股28,235,227股,占比3.02%[8] - 公司持有江阴银行股份141,819,494股,占总股本的5.76%[1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购买江银转债并实施转股成为江阴银行股东[11] 其他财务数据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9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3%[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9元/股,同比增长14.2%[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54.44万元人民币[5] - 对外捐赠金额为109.16万元人民币[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036,930元,同比下降44.7%[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收益为19,337,609元,同比增长353.1%[3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息收入为21,989,607元,同比下降5.4%[32]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4 18:5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活动,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 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 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18:56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4.37%,营收占比93.05%[8]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6][17]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完善内控、规范执行、健全监督等[20]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定量标准[15]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8:56
债券代码:252240 债券简称:23 江南 01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修改)》《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江南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 | 1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红)
2024-04-24 18:56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2018 年 9 月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 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简历如下:林红,女,1965 年 7 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一级律师。曾任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阴市律师事 务所律师;无锡暨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江南水务 独立董事;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 议案讨论和表决,为董事会的科学、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4 18:56
(经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为目的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其中,控股子公司指: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的 子公司; (三)公司持股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