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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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3 20: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减持与增持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应明确数量或金额并合理确定上下限[14]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核实情况并收回所得收益[16]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或未申报监管部门处罚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3 20: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对财务报告发表意见[8] - 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可提解任建议,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行为[9] - 提议聘请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财务总监[10]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3]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5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10]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0]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督促计划实施,指导内审机构运作[16] 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6] 审计委员会评估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会议相关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董须事先审阅材料并委托其他独董[22]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及重大事项专项意见[24] 会议记录 - 会议须制作记录,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2][26]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7][28]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3 20:02
业务品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普通即期外汇合约等,限于美元、欧元、澳元等主要结算货币[2] 审批规则 - 单笔或累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由董事会审批,否则提交股东会[9]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预警与披露 - 套期工具与资产价值变动亏损达规定值财务管理中心和业务单位预警[17] - 套期保值业务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值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涉及金额达1000万人民币公司应及时披露[20] 业务管理 -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审批,可预计未来12个月交易[8]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审查业务情况并报告[13] - 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人员分工明确,审计部监督[15] 业务原则 - 开展业务须以正常生产经营外汇资金为基础,不得投机,与实际业务匹配[3]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3 20:02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3年,连聘可连任[3] 总经理职权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事项[8]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事项[8]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事项[8]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贷款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事项[8]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事项[8]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事项[8]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民事案件协议赔偿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事项[8]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捐赠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事项[8] 总经理报告与会议 - 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9] - 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2] - 总经理办公会过半数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其召集和主持[25] - 公司党政办公室承办总经理办公会[19] - 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时应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18] -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召集主持专项会议协调日常经营[20] - 总经理报告可口头或书面,董事会要求书面则需书面[22] 绩效与薪酬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25] - 薪酬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2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7]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3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6]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2] 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也应披露[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因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14]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3] - 履职可通过多种方式,如获取资料、听取汇报等[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9]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保障与待遇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8]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1] 其他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3 20:0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履职[5]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资格评估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每年评估董高任职资格[6] 离职要求 - 董高辞任生效或届满需办妥移交或接受离任审计[7] - 董高离职后2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有忠实义务[8] - 董高离职后对秘密保密义务无时间限制[8] - 董高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0]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5-09-23 20:01
人事变动 - 2025年9月23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乃俊为财务总监[2] - 李乃俊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人员信息 - 李乃俊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5] - 具备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5] - 曾任中信集团多岗位及中信股份库务部总监等职[5]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3 20:01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股东回报规划[1]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8]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8] 其他规定 - 当年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长超20%且满足条件可发股票股利[10] - 年度盈利未现金分红或比例低需详细披露原因[12] - 调整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15] - 规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2025-09-23 20:01
董事会变动 - 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 - 董事会席位拟由7名增至9名[2] - 杨书平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信息 - 杨书平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工[5] - 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现任中信建设董事[5] 后续安排 - 增补董事事项待股东会审议[2]
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3 20:0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核心监督职权[1]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至9名,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3]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多条内容,包括维护权益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10] - 规定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88亿股,面额股每股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5.79553437亿股且全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多种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2][1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股东可请求诉讼[15][1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7] 担保与重大事项决策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由股东会决议并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多种情形可召开临时股东会,有召集和通知流程[20][21][22] - 股东会投票、参会、提案、决议通过比例等有详细规定[24][27][2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比例等有要求[34]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审议事项通过比例等有规定[34] 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制订和调整有流程[42][43][4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6]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负责相关工作[45] -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等有规定[46][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