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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6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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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6031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 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应当报告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报告义务人对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承办此项工作。 ...
华翔股份(603112) -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山西华翔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6838069266。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0 万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xiHuaxiangGroup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 邮政编码:04160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0,170,563 元 第七条 ...
华翔股份(6031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证券 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
华翔股份(60311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西华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审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
华翔股份(6031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水平,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 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
华翔股份(6031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翔股份(60311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 间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
华翔股份(60311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 ...
华翔股份(6031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 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虽不符合本 ...
华翔股份(6031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 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