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6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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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10-23 16: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1月5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审议事项 - 取消监事会、修订多项规章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待审[4][5] 审计费用 - 2025年审计费用与2024年相同,财务审计52万,内控审计10万[33]
航运港口板块10月22日跌0.62%,海峡股份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7.52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2 16:19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22日航运港口板块整体下跌0.62%,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下跌0.07%)和深证成指(下跌0.62%)[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部分个股上涨而部分个股领跌[1][2] 领涨个股表现 - 中谷物流领涨板块,收盘价11.18元,涨幅1.82%,成交额1.97亿元[1] - 唐山港上涨1.01%至4.00元,中远海特上涨0.84%至7.21元,中远海控上涨0.67%至15.03元[1] 领跌个股表现 - 海峡股份领跌板块,跌幅达7.55%,收盘价13.59元,成交量165.25万手[2] - 安通控股下跌6.94%至4.29元,海通发展下跌6.01%至10.63元,南京港下跌4.79%至11.53元[2] 板块资金流向 - 当日航运港口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7.52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405.5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08亿元[2] - 中远海控主力资金净流出5453.32万元,主力净占比-5.39%[3] - 中远海特主力资金净流入1243.79万元,主力净占比5.90%[3] - 中谷物流主力资金净流入1093.32万元,主力净占比5.54%[3]
渤海轮渡10月20日获融资买入361.75万元,融资余额1.41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21 09:34
股价与交易数据 - 10月20日公司股价上涨0.63%,成交额为3922.63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361.75万元,融资偿还388.09万元,融资净卖出26.34万元 [1] - 截至10月20日,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41亿元,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的3.13%,超过近一年50%分位水平 [1] - 10月20日融券卖出9000股,金额8.67万元,融券余量2.10万股,余额20.22万元,低于近一年50%分位水平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成立于1998年10月15日,于2012年9月6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包括烟台至大连、蓬莱至旅顺客滚船运输、货滚运输、融资租赁、邮轮业务等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客滚运输87.91%,货滚运输12.02%,其他0.07% [1] 股东与股本结构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2.43万户,较上期增加1.48% [2] - 人均流通股为19326股,较上期减少1.45% [2] - 多家基金新进十大流通股东,包括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持股620.48万股,广发多因子混合持股599.99万股等 [3] - 易方达港股通红利混合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8亿元,同比减少5.02% [2] - 2025年1月至6月,归母净利润为1.02亿元,同比减少2.95% [2] 分红派现记录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1.22亿元 [3] - 近三年累计派现9.24亿元 [3]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16]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25]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22]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需了解因素并披露[17] 披露流程及要求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28]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规定通知、表决及说明原因[25] 披露指定载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证券时报》或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30]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30] 信息保密及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2]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2]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或要求赔偿[34] - 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分结果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4] 制度相关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34]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4]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34]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每1%表决权股份最多推荐一人[4] - 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应在征集公告起7日内提交资料[4] - 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前提出董事候选人[6]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投票权总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8]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8] - 股东所投投票权总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总数,超量按不同情形处理[9]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二分之一[13]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相同则二轮选举[13] 选举结果处理 - 换届选举当选董事未超章程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已当选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当选者二轮选举[15] - 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5]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15] 细则说明 - 本细则“以上”“内”含本数[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与国家日后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细则[17]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7]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17]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6]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4] - 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5][1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经过公证[1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定情况下由相应人员主持,主持人违反规则时可经半数有表决权股东同意推举新主持人[17] 会议报告与征集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选举与决议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条件为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1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2]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争议与披露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应执行股东会决议[2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生效后配合执行[26]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公告与规则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28]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执行[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2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9]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获批发行1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914.4503万元[9] - 公司由原“山东渤海轮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折股28000万股[15] -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认购176883840股,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2223440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914.450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多项重大交易需股东会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39][40][41][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7]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7] - 多项关联交易及重大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8][89][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9] - 满足条件时,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分配年度股利,且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3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142] - 公司指定不少于一家符合规定的媒体刊登公告,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信息披露网站[147]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担保审批 - 多项超比例、特定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除特定情形外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4] 审批流程 - 股东会审批担保须先经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审批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报告披露[14]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资金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检查与论证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检查一次[9]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1] 项目变更审议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情况[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12]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超募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存放与使用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需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5]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需在6个月内实施[15]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资金管理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超募资金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核查与督导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8]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9]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督导、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提供募集资金相关必要资料[3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应督促整改并向交易所报告[3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审核,公司承担费用[31] - 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使用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归档相关文件[31] - 本办法中“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3]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并修改本办法[33]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35][36]
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9: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7]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0] - 不符合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0] - 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2] - 会议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5]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5] 细则执行与管理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与后续国家规定或修改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规则[27]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