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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2024-10-10 17:12
激励计划人员情况 -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3] -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4]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0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5] - 向11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8.70万股限制性股票[5] 激励计划条件 - 本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5] -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成就[5]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10 17:12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0日[2] - 首次授予数量为248.70万股[2] - 首次授予人数为114人[2] - 首次授予价格为7.27元/股[2] - 授予总量由329.50万股调整为310.875万股[17] 限售期与解除比例 - 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9] -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比例分别为30%、35%、35%[10] 业绩条件 - 2024 - 2026年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分别不低于15%、30%、50%[12] - 预留部分2025 - 2026年较2023年不低于30%、50%[12] 个人考核与解除比例 - 个人考核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70%、0%[14] 人员获授情况 - 5名董事及副总经理获授16.00万股,占比5.15%、0.12%[15] - 109名核心人员获授232.70万股,占比74.85%、1.68%[16] 费用情况 - 首次授予测算总摊销费用为2007.01万元[22] - 各期会计成本影响:2024 - 2027年分别为264.95、1053.14、507.01、181.91万元[22] 其他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 - 未满足业绩目标作回购注销处理[13] - 激励计划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23] - 本次调整及授予获必要批准和授权[24][25] - 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25]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0 17:12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9月30日发出,10月10日下午15:00召开[1] - 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2][3] - 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5][6] 激励授予 - 同意以2024年10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8.70万股限制性股票[5]
汇得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10 17:1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9月1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7][18] - 2024年9月11 - 20日对拟激励对象内部公示[19] - 2024年9月21日披露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公示情况[19] - 2024年9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9] - 2024年10月10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20][21]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20名调为114名,授予股数由329.50万股调为310.875万股[21] - 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0日,授予310.875万股,占股本2.24%[26][27] - 首次授予248.700万股,占1.79%、授予权益80%;预留62.175万股,占0.45%、20%[27] - 授予价格7.27元/股,股票来源定向发行A股[27] 限售与业绩条件 - 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48个月,首次授予限售12、24、36个月,预留12、24个月[27] -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比例30%、35%、35%,预留45%、55%[28] - 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29] - 首次授予2024 - 2026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15%、30%、50%[30] - 预留部分2025 - 2026年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30%、50%[30] 人员获授情况 - 钱洪祥等5人分别获授一定数量股票及占比[33] - 核心技术等骨干人员获授232.70万股,占74.85%、1.68%[33] 后续事项 - 公司本次授予需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39]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10-10 17:1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9月1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9月11 - 20日对激励对象公示无异议[3] - 9月27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激励计划[4] - 10月10日通过调整和首次授予议案[4] 激励计划调整 - 激励对象由120人调为114人[5] - 首次授予股票由263.60万股调为248.70万股[5] - 预留授予股票由65.90万股调为62.175万股[5] - 授予总量由329.50万股调为310.875万股[5] 调整影响 - 调整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不损股东利益[7] - 监事会等认为调整符合规定[8][9][10]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9-27 17:12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核查情况 - 核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 - 2024年9月10日[3] - 30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交易未利用内幕信息[5] - 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知情人牟利情形[6]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有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7] - 备查文件有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7]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7 17:1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04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4,660,090股[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75.4760%[4]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A股同意比例超99%[8][9] - 5%以下股东对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比例76.2683%[10] 人员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全出席,高管列席[8] 见证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11]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17:09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全过程。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 ...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9-20 16:27
会议信息 - 2024年9月27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开始[13] - 网络投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3] - 网络投票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9:15 - 15:00[13]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是董事长钱建中[13] - 会议召开形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3] 审议事项 - 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4][15] - 审议实施考核管理办法[4][15] - 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4][15] - 审议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4][15] 股东规则 - 股东发言原则上不超三次,每次不超5分钟[10] - 答股东问题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10] 授权事宜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期限与计划有效期一致[27][29] 制度披露 - 激励计划及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选聘制度于9月11日披露[20][23][32] 议案情况 - 议案三、四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9][33]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9-20 15:43
激励计划 - 公司2024年9月10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日[3] - 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张榜公示[4]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等人员[7] -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相关人员[9] - 公示期间无异议,监事会核查符合规定[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