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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7:28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5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5日以书面、 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 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 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7:28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1、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4月25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5日以书面、 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 ...
恒通股份(60322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7:28
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62,649,998.99元,同比减少25.03%[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66.26亿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88.39亿元下降25.03%[14] 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63,348.77元,同比减少1.54%[4]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31,111.60元,同比增加7.35%[4]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7753607.42元,2023年同期为27072933.26元[15]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63348.77元,2023年同期为28503116.40元[15]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流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227,813.18元,同比减少274.65%,原因是报告期应收票据银行托收同期减少、采购支出同比增加[4][7]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76227813.18元,2023年同期为100902472.23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43030874.77元,2023年同期为 - 45481052.84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438306.41元,2023年同期为 - 61287620.43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75124786.23元,2023年同期为854716695.72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62600638.08元,2023年同期为685012031.62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18602740.87元,2023年同期为60000000.00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328905014.04元,2023年同期为 - 5866201.04元[19] 2024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元/股,同比均减少33.33%,原因是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总数同比增加[4][7]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元/股,2023年同期均为0.06元/股[16] 2024年第一季度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5%,较上年度减少0.02个百分点[4] 2024年第一季度末资产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总资产4,954,140,468.8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36%[4]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16.57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0.29亿元下降18.34%[11]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1.71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53亿元增长12.03%[11] - 2024年3月31日存货1.92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0.69亿元增长176.23%[11]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49.54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0.74亿元下降2.35%[12] 2024年第一季度末所有者权益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17,044,148.8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28%[5]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224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人[7] -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7,301,218股,持股比例40.23%,为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8] 2024年第一季度成本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63.06亿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85.80亿元下降26.51%[14] 2024年3月31日负债情况 - 2024年3月31日应付票据1.13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31亿元下降51.04%[12] - 2024年3月31日应付账款3.65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56亿元下降19.99%[12] 担保情况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业务担保发生额为9168.27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1.48亿元[10]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龙口市恒通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业务的担保发生额为886.52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2066.49万元[10]
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3 17: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 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1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6 号)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通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新股 114,997,604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 20.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9,999,995.48 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 用 合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23 17:32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 控股子公司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港物流")提供 16,300 万元 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 60 天,年借款利率为 4.35%。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通港物流 LPG 贸易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与通港物流签订了《借款合同》,提供 16,3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 60 天,年借款利率为 4.35%。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7: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3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3日以书面、 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 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 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解决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港物流")的资金缺口,保障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港物流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
2024-04-17 19:3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2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 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2)
2024-04-17 19:3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 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1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1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 人; (6)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7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 万元; (7)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7 19:3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000188 号 | 目 录 | 页 码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已审财务报表及附注 | | | 1、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6-9 | | 2、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10-11 | | 3、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重表 | 12-13 | | 4、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4-17 | | 5、财务报表附注 | 18-124 | 幅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和信审字(2024)第 000188 号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恒通物流股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 国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恒通公司 2023年12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 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的现 ...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9:31
恒通物流敗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000189 号 | ﻠﻠ | 子 | | Am | | --- | --- | --- | ---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7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3-8 | | |፫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000189 号 恒通物 公司全体股东: 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直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 们审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通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