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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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须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 ...
沃特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八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 无须向深圳证 ...
精研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与公司相 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 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 露。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因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违规、失误,或 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 ...
萤石网络: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
景旺电子: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约束对象包括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所有信息披露义务主体 [3][4]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适用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且披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可豁免披露 [6]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 核心技术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 2) 经营信息可能侵犯商业秘密 3) 可能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 [7] - 明确定义商业秘密为具有经济价值且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信息,国家秘密为关系国家安全且限范围知悉的信息 [8][9]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管理流程 - 实施条件包括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 [10] - 定期报告可采用代称/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涉密内容,临时报告可进一步豁免披露 [12] - 审批流程需经业务部门申请→证券部发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 [14] 登记与后续披露要求 - 豁免披露需登记事项包括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及内部审核程序等,商业秘密类需额外登记公开状态及影响评估 [16] - 出现信息泄露、市场传闻、交易异常或保密困难四种情形时必须及时核实并披露 [17]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豁免披露材料 [18] 制度执行与修订机制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内部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优先 [19] - 解释权与修订权归属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
江河集团: 江河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下称"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
燕麦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包括《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1] - 适用范围涵盖临时报告暂缓披露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可豁免的内容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滥用暂缓或豁免程序规避义务或进行内幕交易 [3]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4]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核心技术信息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 2)经营信息可能侵犯公司或第三方利益 3)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5] 内部审批与执行流程 - 申请需填写三份标准化文件(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保密承诺函)并附资料,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7] - 审批通过后资料归档保管十年,未通过则需按规定及时披露 [8]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的备案材料 [10] 动态管理与问责机制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时需立即补充披露并说明理由及内幕交易核查情况 [11] - 违规暂缓或豁免将触发责任追究机制,包括经济赔偿和内部惩戒措施 [12] 制度生效与解释权限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订需同等程序 [13]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15] 配套文件模板 - 包含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保密承诺函三份标准化附件,明确填写要素如知情人身份、信息内容、知悉阶段等 [7][8][9]
洲际油气: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障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2] - 公司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 [3]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 [3] - 商业秘密定义依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需具备非公开性、经济价值和保密措施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由相关部门在知悉当日书面报告董秘办,并提交协议、批文等证明材料 [4] - 董事会秘书需对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提出意见,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 [5]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及内部审核程序等 [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后续管理 - 相关部门需持续追踪事项进展和市场传闻,及时向董秘办报送 [6]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交易情况 [6]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 [6] 责任与处罚机制 - 董秘办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部门 [7]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7] - 违反制度导致重大错误或损失的,公司将给予批评、扣薪、解职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与新颁布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 [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能辉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 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 ...
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上市 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境内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 可以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 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 务宣传。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 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合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