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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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33
公司治理架构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设主任委员一名并由董事长担任 [3][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3]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3]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 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 决策流程机制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由总经理任组长并设副组长一至二名 [4]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重大项目的初审 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备委员会 [4][5] - 委员会根据评审小组提案进行讨论 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评审小组 [6] 议事规则规范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7] 特殊事项处理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7] - 委员与议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 [7]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7][8]
方洪波两年后退休?美的回应:因公司战略所需增设执行总裁
新浪财经· 2025-09-05 21:11
人事任命 - 美的集团董事会聘任王建国为公司执行总裁 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1] - 这是自方洪波出任美的集团董事长以来首次设立执行总裁一职 [1] - 执行总裁岗位因公司战略规划所需增设 将协助集团总裁处理相关工作 [1] 管理层动态 - 方洪波曾在报道中指出将在年满60时退休 并在此之前完成5000亿元营收的历史使命 [1] - 方洪波将在两年后退休一事引发业界关注 但公司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1]
亨迪药业: 16-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9-02 17:1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完善治理机构 [1] -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组织机构构成 - 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应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负责主持工作并召集会议 由全体委员推举产生 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2]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 委员任职条件 -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 [2] - 诚信原则 廉洁自律 忠于职守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工作 [2] - 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能处理复杂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问题 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2] 主要职责范围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以上事项实施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2] 工作方式与会议制度 - 实行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会议可采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召开 [4] - 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传达董事会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 讨论安排委员会重要工作 研究公司发展中的重大战略事项 [4] - 专题会议由分工负责课题的委员及课题组成员组成 研究协调专题研究工作中的问题 审议决定课题研究成果 [4] 决策前期准备流程 - 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方面材料 包括重大投融资 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 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基本情况等资料 [4] - 工作组进行初审 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委员会立案 [4] - 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工作组 [4] - 工作组进行评审 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经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6]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 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9] 会议记录与保密要求 - 会议应有记录 委员意见应当在记录中载明 委员对记录签字确认 交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9]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 [9] -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9] 报告职责 - 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内容包括检查分析公司重大战略项目实施情况 对公司长远规划重大项目投资的分析和评价 [3] -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9]
德明利: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8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1][2] - 具体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承办 负责协调会议事务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工作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且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负责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形成的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 决策程序机制 -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等文件 重大融资事项由财务部准备相关文件 [3] - 经营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事项并出具是否同意立项的书面意见 [3] -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并作出书面决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反馈给经营管理层 [4] 议事规则安排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4]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 公司原则上需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 [4][5] - 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委员需签名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决议和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5] 附则规定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原《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6]
信德新材:公司将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前景,深耕主营业务
证券日报· 2025-09-01 17:41
公司财务表现 - 二季度净利润环比下降 受副产品存货计提减值影响[2] - 存货计提减值原因 副产品行业需求疲软及市场价格波动[2]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将深耕主营业务 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前景[2] - 公司目标实现稳健发展 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前景[2]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22
公司治理架构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2] 决策程序机制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3] - 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另设副组长一名 [2] - 小组负责初审重大投资项目并签发立项意见书 [3] - 小组进行评审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3]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 - 定期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 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 [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4] -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4] 会议管理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委员 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4] - 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委员需签名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5] - 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5] 回避表决制度 - 委员与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 [5]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 由全体委员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5] 附则规定 - 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6] - 规程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6]
凯尔达: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并由董事长担任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可连选连任 [2] -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专家小组等工作组 [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3] - 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 [3] - 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3] 议事决策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召开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4][5] -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职责 [4][5] 会议管理规范 - 非委员的工作组可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审计 财务 法律等人员列席 [5] - 会议记录须由出席人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 [5]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利害关系人须回避表决 [5] - 会议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5]
柳药集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34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效益和决策质量 完善治理结构 [1] 人员组成结构 - 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长提名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 委员任期与调整机制 - 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届满可连任 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6] -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可对任期内委员进行调整 [6] - 辞职需说明原因及需关注事项 [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 [8] 支持机构设置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 设副组长一名 [9] - 日常工作由证券投资部承担 负责联络 材料准备 会议组织 决议执行及资料归档 [9] 主要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0] - 对重大投资决策 重大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建议 [10]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0]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10] - 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0] 决策前期准备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会同证券投资部提供相关资料 [13] - 有关部门上报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 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13] - 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 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备 [13] - 有关部门按照立项意见书进行协议 合同 章程及可行性报告洽谈并上报 [13] - 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13] 会议召开机制 -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15]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15] -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无法履职时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权 [16] - 会议通知需包括时间 地点 期限 事由 议题及通知日期 [17]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规则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 [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18] - 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1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委员需在决议上签名 [19] - 存在关联关系的委员应回避 [19] 委员参会要求 -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表达明确意见 [20] - 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 需提交签字授权委托书 [20]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20] - 独立董事委员不能出席时应事先审阅材料形成书面意见并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 [20] 会议列席与专业支持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21] - 可邀请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21]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22] 会议记录与保密要求 - 须制作会议记录 出席委员及记录人员需签字 [23]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证券投资部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3] - 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泄露信息 [25] 议案报送与规则依据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24] - 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方式和议案需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 [26]
康为世纪: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2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提交提案 [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2]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委员任职资格 - 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2] - 最近三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 - 最近三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 - 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企业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或背景 [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调整及变更提出建议 [2] - 对已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2] - 检查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 [4] - 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需形成记录或纪要并向董事会呈报,由与会全体委员签字 [4] - 会议记录需包括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 [4] - 出席会议人员均需对会议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4] 细则生效与修订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5]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
祥生医疗: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1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与依据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性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而设立[1] -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2]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3] 人员组成结构 - 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5] -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11] - 具体职权包括对中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建议[12] - 对经营战略(产品 市场 营销 研发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建议[12] - 对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12] - 定期回顾分析上一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12] - 对以上事项实施进行跟踪检查[12]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当有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董事长 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17] - 会议通知应于召开前三日发出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作出说明[20] - 可采用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19] 议事表决程序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4] - 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29][35]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9]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但每次只能委托一人[4]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括召开日期 出席人员 议程 委员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要素[43] - 会议记录及决议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9][11] - 决议实施情况由主任或其指定委员进行跟踪检查[40] 附则规定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45]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6]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