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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33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编号:2025-032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 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显伟先生 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照欣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株式会社横浜エレクトロニク ス(Yokohama Electronic Devices Co., Ltd.)拟以现金 26 亿日元收购日本协创 1 号投资 事业有限责任组合所持有的株式会社フラット电子(Flat Electronics Co ...
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4 00:18
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治理结构 [1] - 委员会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2] - 工作制度明确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议事规则 [1][2][3][4][5]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 [1]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任,失去董事资格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职责权限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ESG目标及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投资融资方案、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指导管理层应对ESG风险 [2] - 审阅并提交ESG相关报告,检查事项实施情况 [2] 工作程序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上报项目资料、初审立项、编制可行性报告等 [3] - 委员会根据工作组提案召开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工作组 [3][4]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 [5]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5] 附则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需立即修订 [6]
惠通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00:18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适应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 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州惠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 ...
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
精研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 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
津投城开: 津投城开董事会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修订稿) (2025 年 8 月 1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制定公司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和 评审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以上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 ...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设立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 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批 准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 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 ...
朗科科技: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6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背景 - 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该委员会,旨在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并加强决策科学性 [2] - 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工作的监督指导 [2] 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且由董事长担任 [3][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非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5] - 委员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需暂停职权直至补足 [6] 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的建议 [9] - 监督战略实施并负责ESG相关策略的批准及年度报告审核 [9]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9]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需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召开,原则上现场举行 [12][13] - 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但需说明情况 [14] - 可采用多种通知方式,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 [15] 议事与表决程序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委员可委托他人代行表决权 [16][17]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 [20][22] - 会议记录需签名并保存二十年,委员需履行保密义务 [25][26] 附则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8][29]
爱朋医疗: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1] -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董事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任,离职后需60日内补选[6]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能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9] - 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及建议报告[9][10] 决策程序 - 战略投资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财务部负责重大融资文件[11] - 管理层审议后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建议[11] - 需提供的资料涵盖项目意向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合作方背景及协议草案等[12]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每年一次)和临时会议,通知时限分别为5日和3日,紧急情况可豁免时限[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或通讯方式[14][15] - 允许战略投资小组成员及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18] 其他规定 - 委员及列席人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20]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需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21][23]
迅捷兴: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1] -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机构组成及人员产生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 [3][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离职自动丧失资格,董事会需及时增补 [6] 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战略(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 [8]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8] - 检查事项实施情况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8] 决策程序支持 - 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承担运作费用 [7][10] - 工作组需提供重大决策相关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及经营层初步意见 [11] 议事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14] - 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委员可委托他人代行表决权(限委托一人) [15][16] - 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视为失职,董事会可免职 [18] 会议管理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 [19][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参会人员需保密 [25][26] 附则执行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27][30] - 条款与法律冲突时需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