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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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证券日报网· 2026-01-28 10:52
公司经营与信息披露 - 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1]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1]
海鸥股份:目前公司负债率处于可控水平,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证券日报· 2026-01-27 21:44
公司财务与负债状况 - 公司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业务规模扩大、开工项目增多导致合同负债增加以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增加 [2] - 公司认为目前负债率处于可控水平 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未对经营安全构成压力 [2] 公司经营与风险管理 - 公司将应收账款管理作为经营重点 通过定期梳理欠款项目、建立专项催收机制、重点项目落实责任主管来推进回款工作 [2] - 公司坚持风险控制优先 并制定更为谨慎的投资和经营策略 [2] 公司研发与产品战略 - 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旨在研发环保效果好、产品附加值高的新产品 [2] 公司外汇与汇率风险管理 - 为应对人民币汇率波动 公司将采用多种外汇避险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外汇资金的管理 [2] - 公司将与中国相关部门和驻外机构保持充分沟通 并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环境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 [2]
海鸥股份(603269.SH):公司不生产CDU产品
格隆汇· 2026-01-27 18:35
公司与曙光数创的合作关系 - 公司子公司TCT为曙光数创的授权经销商 [1] - 双方根据约定开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液冷设备(含设备安装调试服务)的销售授权产品合作 [1] 公司业务与产品说明 - 公司不生产CDU产品 [1] - 截至目前公司暂无CDU产品营业收入 [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15 06:52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1] -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领取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祝平[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875.1768万人民币[2] 公司业务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2] - 业务范围延伸至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研发、技术咨询与服务,以及相关产品的国内采购、批发和进出口业务[2] - 一般项目新增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以及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的制造与销售[2]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是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4] - 因原保荐代表人林育立工作变动,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委派龚铭女士接替其持续督导职责[4] - 变更后,由钟锋先生与龚铭女士共同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4] - 龚铭女士为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安井食品、山东玻纤等多个IPO项目[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5 02:18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1] -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钟锋和林育立,因林育立工作变动,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委派龚铭接替其职责[1] - 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钟锋和龚铭,将持续督导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1] - 新任保荐代表人龚铭为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硕人时代、山东玻纤、佳和电气等公司的IPO项目,执业记录良好[4]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等议案[5] -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换发新营业执照[6] - 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祝平[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875.1768万元人民币[6]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并新增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销售等一般项目[6]
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01-14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228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8,751,768元[7] - 公司于1997年12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行3619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308,751,768股普通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买卖股票收益规定[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4][35][36][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39][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8]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 公司高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7][10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3]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比例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20%[11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2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7]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3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困难公司[138]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8]
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6-01-14 18:15
保荐人员变动 - 原保荐代表人林育立因工作变动无法履职,龚铭接替[1] - 变更后钟锋、龚铭作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督导至使用完毕[1] 新保荐人履历 - 龚铭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等多个IPO项目,保荐业务执业记录良好[4]
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6-01-14 18:15
公司变更 - 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 -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领取营业执照[1]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吴祝平[1] 公司信息 - 注册资本为30875.1768万人民币[1] - 公司成立日期为1993年11月12日[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09 03:11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海鸥股份)为其三家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此举旨在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1][11]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获得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获得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获得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 上述担保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授权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因此无需另行提交审议 [5][1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为金鸥水处理担保:担保方为海鸥股份,银行方为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6][7] - 为江苏海洋担保:担保方为海鸥股份,银行方为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6][8] - 为上海太丞担保:担保方为海鸥股份,银行方为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9] - 所有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均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若展期则延续至展期后另加三年 [6][10] - 担保范围均包括授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4][10] 反担保情况 - 对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太丞的担保,其剩余股东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承诺若海鸥股份代其清偿债务,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海鸥股份支付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相关费用 [10]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7,536.4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44% [13] - 其中,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5,901.14万元,占净资产的24.87%;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1,635.31万元,占净资产的1.57% [13] -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14]
海鸥股份: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 2026-01-08 20:41
公司担保情况 - 公司于1月8日发布公告,为金鸥水处理、江苏海洋、上海太丞分别提供1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 -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536.44万元 [2] -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26.44% [2] - 公告声明公司无逾期担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