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6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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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 董事会、董事考核评价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3
董事会评价框架 - 评价董事会运作规范性和有效性 重点包括工作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日常运行 决策科学性和效果 监督管理经营班子情况 [2] - 评价实行年度机制 采用董事评价与高级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方式 [2] - 评价结果分为运行良好 需要改进 需要改组三个等次 不同等次对应奖励 整改或改组方案 [3] 董事会评价流程 - 评价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评价意见表 经密封后由证券部于次年1月底前送控股股东 [2] - 控股股东听取审计委员会意见后形成初步评价意见 经征求董事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评价意见 [3] - 最终评价意见在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时反馈 包含主要工作成绩 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3] 董事评价标准 - 评价重点为德能勤绩廉 涵盖职业操守 履职能力 勤勉程度 工作实绩 廉洁从业等内容 [3] - 采用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相结合机制 结合自我评价 董事互评和高级管理人员评价 [3] - 外部董事1年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得少于会议总数的3/4 [16] 董事评价结果应用 -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四个等次 [4] - 优秀董事给予奖励 称职董事给予肯定鼓励 基本称职董事需限期整改 [4] - 年度或任期评价不称职 或连续两个年度基本称职的董事予以解聘 [4] 评价指标体系 - 董事会评价要点包括机构设置合理性 职责明确性 制度健全性 依法行权 按章行事 信息沟通等维度 [8][9][14] - 董事评价要点涵盖职业操守中的职业道德和遵规守法 履职能力中的战略决策 风险控制 识人用人等能力 [16][19] - 具体评价通过附表3和附表4的标准化表格实施 由评价人根据职务类别划勾确认 [17][19][21]
福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30 19:45
公司公告 - 福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福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30 19:45
公司公告 - 福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
福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30 19:44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 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 公司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1]
福蓉科技:8月27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7-30 19:13
公司公告 - 福蓉科技将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 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福蓉科技:7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30 17:35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2] - 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消费电子材占比65.12% [2] - 圆铸锭和废铝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27.22% [2] - 新能源汽车铝型材业务收入占比7.66% [2]
福蓉科技(6033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30 17:01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专职服务公司并领薪的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组成与核算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组成[7] - 董事长薪酬按总经理标准核算,其他董事按董事会秘书绩效薪酬核算[7] 薪酬发放与代扣 - 月度绩效薪酬按月现金发放,次月20日前发放[10] - 公司从月度绩效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等税费[10] 年度统算与离任计算 - 会计年度结束后统算年度绩效薪酬[10]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绩效薪酬[11] 其他规定 - 不得再从公司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11] - 公司为其办理社保和公积金[1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福蓉科技(603327) -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2025-07-30 17:01
员工持股计划 - 任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原则上不超公司总股本1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超1%[2] -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超公司总股本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超1%[2] 锁定期规定 - 合伙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锁定期36个月,自公司股权/股份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起算[10] - 公司上市前,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36个月内受限[11][14] - 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14] - 锁定期内合伙人特定情形应12个月内转让或由合伙企业回购财产份额[14] 股份转让与回购 - 公司上市前,未经书面同意,合伙企业不得对外转让公司股权/股份[19] - 公司上市锁定期届满后,合伙企业可按合伙人意愿减持公司股份[19] - 若上市申请撤回或终止审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公司按上一年度净资产值回购全部股份[23] 备用金相关 - 合伙企业预留回购备用金数额不低于出资额10%,经决议可高于10%[22] - 备用金来源为新增合伙人出资、企业分利及合法筹集资金[22] - 合伙企业分利润缴税后续先足额提取备用金,不足后续补提[22] - 对外筹集备用金需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22] - 备用金用于回购财产份额和偿还本息,合伙企业解散按比例分配[22] 税务事项 - 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取得公司股权等依法纳税时应及时缴纳[24] - 符合条件合伙人可申请分期缴纳个税,公司协助办理[25] - 分期缴税期间,公司有权代扣代缴合伙人未缴清个税[25] 合伙企业解散 - 公司股份减持或购回完毕,合伙企业目的实现,经决议解散,合伙人按比例分剩余财产[24]
福蓉科技(6033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30 17:01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3]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3] 投资审批 - 交易各指标占比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利润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8] - 交易各指标占比达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不超5000万元(利润超100万元、不超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交易各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利润超500万元),除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7] 投资管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和研究[13]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负责人,向董事会汇报进展并提调整建议[13] - 证券部和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手续办理[13] - 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定期或专项审计[13] -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情况,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未经公司事先批准不得进行对外投资[5] - 派出人员需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4] - 公司应在每年终了后对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必要时进行专项审计[37] - 子公司会计核算等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37] - 子公司需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7]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监督财务报告[37] 其他规定 - 公司审计部应对对外投资定期盘点或核对[37]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 公司对外投资相关文件正本由各相关部门整理、归档和保管[39] - 相关文件副本及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4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
福蓉科技(603327)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2025-07-30 17:0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年初提出本年度现场工作初步计划[8] 公司支持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等[5][6] - 承担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相关费用[7] 履职权益与流程 - 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报告监管机构[6] - 应披露信息未披露时可申请披露或报告[6] - 认为必要或应监管要求可随时现场工作[7] 公司反馈机制 - 听取意见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8] 制度生效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