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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6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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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可以聘请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和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 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价格有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 ...
百达精工(60333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金礼才
2025-04-27 16:16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具有法 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 金礼才: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3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中永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负 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 ...
百达精工(60333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金颖波
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 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金颖波: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 师。1990~1999 年任台州地区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2000~2010 年任浙江利 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1~2019 年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 年至今 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上市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 重大事项,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提供优质的财务报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
百达精工(603331) - 百达精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16: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