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60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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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08 19:11
会议信息 - 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 - 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2] - 拟定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5] 议案表决 - 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议案4票同意,2票回避[6][9][13] -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议案6票同意[16]
贵州三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08 19:11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规和公司实际[3]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高级、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正式在职员工[3] - 激励对象无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4] 激励计划安排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日[4] - 监事会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4] 激励计划意义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2]
贵州三力: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临时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9-26 15:35
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00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公司召开[11] - 推选2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1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15] - 股东发言不超5分钟,回答问题不超10分钟[10] 股东分红 - 制订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3] - 优先现金分红,不符条件选股票股利[25] - 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可中期现金分红[25] - 满足条件时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50%[25]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王强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将更换[26] - 增选王珏犇、王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提名冯卫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7] 章程修订 - 董事会由7名增至9名,独立董事仍为3名[28]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职责权限[30] 股份收购 - 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第(三)项不超5%[28] - 第(一)项情形收购股份10日内注销,第(二)、(四)项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8] - 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3年内转让或注销,第(三)项1年内转让给职工[28] 董事长履职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则推举董事履职[28][29]
贵州三力: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盛资本减少)
2024-09-25 15:3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三力 股票代码:6034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1352 弄 11 号 1 幢 20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1320 弄 8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 ...
贵州三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09-25 15:32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3] - 2024年9月24日减持9900股,占总股本0.002416%[7] 持股比例变化 - 变动前持股20500000股,占总股本5.0024%[7] - 变动后持股20490100股,占总股本4.999997%[3] 影响及后续 - 不导致实控人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及经营[3][8] - 已履行披露义务,仍处减持期,公司将督促披露[9]
贵州三力: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补充公告
2024-09-24 15:4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6日[2] -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5] - 现场股东大会2024年10月10日10点召开[6]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6] 股东大会地点 - 现场股东大会地点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公司[6] 股东大会议案 - 议案包括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8] - 累积投票议案应选2人[8] - 特别决议议案有3个[10]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2、3、5[10]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10] 议案刊登信息 - 议案已在2024年9月13日、21日相关媒体及网站刊登[9]
贵州三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4-09-24 15:49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13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2] -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 - 12000万元[2][3] - 回购价格不超过17.85元/股[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503.17万股,占总股本1.23%[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6109.31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71 - 13.12元/股[2]
贵州三力:审计报告
2024-09-20 19:17
成都市维度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4]00001233 号 北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 进行查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 进行查验 成都市维度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 1-3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资产负债表 | | | 1-2 | | 利润表 | | | 3 | | 现金流量表 | | | 4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 | ર-6 | | 财务报表附注 | | | 1- ...
贵州三力: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9-20 19: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获批发行407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9802216亿元人民币,总股本为4.09802216亿股[7] - 公司股份总数4.09802216亿股,全部为记名式普通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14]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设立时,张海持股3304.8万股,占比65.90%[14] - 公司发起人设立时,王惠英持股972万股,占比19.38%[14] - 公司发起人设立时,盛永建持股583.2万股,占比11.63%[14] - 公司发起人设立时,贵阳工投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5万股,占比3.09%[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9] - 监事会或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相关股东可自行起诉[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公司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34] - 重大交易事项有多项决策标准[35][36] - 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多项标准[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多种情形[39]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不同流程[41][42]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4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50]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大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5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52] - 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职责时,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6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63] - 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及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64]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数乘以有权选出相应职位人数[64]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计)的二分之一[6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6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66]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0] - 董事会对权限范围内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享有决策权限[82] - 董事会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进行审议[8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6]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仍然有效[76]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86] - 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提交[8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其他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4][95] - 总经理应制订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5] - 总经理应根据要求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情况并保证真实性[9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责任人[97]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9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3]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9]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9]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股利分配,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10]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不符合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111] - 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12]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同时符合五项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3]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要求[11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其他事项 - 公司审计部门每季度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定期内审[11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2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事业部负责相关事务[12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1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131][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3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135]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41]
贵州三力: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9-20 19:11
董事会提名 - 提名委员会审核王珏葬、王毅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认为符合条件,提交会议审议[1] - 提名委员会审核冯卫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认为具备能力,提交会议审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