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农牧(60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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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农牧(603477)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6-04-30 17:16
股票发行情况 - 2026年4月29日完成12,908,811股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3] - 发行股票数量为12,908,811股,发行价格1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7,065,985.49元,净额218,864,505.63元[4]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522,979,222股的2.47%,不导致控制权变化[5] 募集资金调整 - 2024年4月3日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6] - 2024年8月7日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6] - 2026年1月8日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06.60万元[7] 发行流程节点 - 2026年2月4日上交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9] - 2026年4月1日主承销商收到认购资金总额227,065,985.49元[10] 发行对象情况 - 发行对象6名,获配股份总数12,908,811股,获配总金额227,065,985.49元[18] - 巨星集团认购682,205股,获配11,999,985.95元,限售18个月[18][19] - 财通基金认购5,969,300股,获配104,999,987.00元,限售6个月[18][21] 股权结构变化 - 发行前巨星集团持股152,289,646股,占比29.86%;发行后持股152,971,851股,占比29.25%[30][31] - 发行前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308,387,437股,占比60.47%;发行后持股309,069,642股,占比59.10%[28][29] 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用于公猪站建设等项目,发行后业务结构无重大变化[35] -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结构优化[34] - 保荐人为世纪证券,律师为北京国枫律所,审计和验资机构为四川华信所[39][40]
巨星农牧(603477) - 巨星农牧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更新)
2026-04-30 17:16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5点00分,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6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段利锋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主要议程: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 监事以及列席的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 序号 | 议案 | 报告人 | | --- |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1 |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
巨星农牧(603477)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议案暨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6-04-30 17:16
公司股权 - 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25%[4] 注册资本与股份 - 2026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议调整《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原注册资本506,102,102元,修订后为522,979,222元;原股份总数506,102,102股,修订后为522,979,222股[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3日15点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6楼会议室召开[8]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9]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3] 股东会议案 - 股东会议案包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等16项[10][11] - 各项议案已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11] - 特别决议议案为6、7.01、16[14]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3、4、8、9、11、12、13、14、15[1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13、14、1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廖岚、宋维全[12][14] 会议讨论议案 - 会议讨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17] - 涉及《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议案[17] - 包含《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议案[17] - 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7] - 涉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7] - 包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7] - 涉及《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子议案[17] - 包含《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7] - 涉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筹融资计划的议案》[18] - 包含《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18]
巨星农牧(603477)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4-30 17:15
| 证券代码:603477 |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 公告编号:2026-048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48 |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委员会拟增加可持续发展职能, 战略委员会将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需对《公司章程》中"战略委员 会"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的《乐山巨星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鉴于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已依法实施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的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通过并公告披露,本次发行结果将导致公司的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动。 根据前述情况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依法办理登记备案, 《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 ...
巨星农牧(60347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6-04-30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2020年9月24日股票简称变更为“巨星农牧”,证券代码603477[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610.2102万元[8] 员工持股计划 - 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9]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融资方式,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11]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回购均价19.39元/股[12] - 总规模不超过2232.2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8%[12]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12] - 单个员工所持份额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2] - 总人数预计不超过450人,拟认购份额上限为22322.30万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6473.47万元占29.00%,其他核心员工认购15848.83万元占71.00%[13] - 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可提前或延长终止[14] - 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过户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均为50%[14] - 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第一个解锁期PSY目标值30、触发值28.50,标准商品肥猪料肉比目标值2.45、触发值2.58;第二个解锁期PSY目标值31、触发值29.45,标准商品肥猪料肉比目标值2.40、触发值2.53[15] - 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取PSY和标准商品肥猪料肉比对应系数的孰高值[16]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时,解锁比例分别为100%、80%、0[16] - 未解锁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按规定返还持有人[17][18] -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19] - 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20] 计划流程 - 2026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相关事宜[26] -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员工持股计划[26] -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持股计划相关议案[26] - 2026年4月23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等指定媒体公告持股计划相关信息[30] - 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27] - 尚需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公告法律意见书[28] -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1] - 相关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1] - 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