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60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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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5 20:48
恒林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 合《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 ...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笑波)
2025-04-25 20:48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笑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 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公司发展需求高度契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笑波: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阿联酋沙迦美国大学副教授、教授、 中国事务主任,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3 月担任西交利物浦大学西浦国际商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战略与组织管理系系主任、智能运营管理与市 场系系主任,2025 年 3 月至今任西交利物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产业家学 院执行院长与和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安吉县政协委员。苏州市社科联第九次 代表大会代表。2024 年 ...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宝荣)
2025-04-25 20:4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6] - 秦宝荣参加各类会议表现良好[6][7][8] 合规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29日无违规对外担保[13] - 2024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正常[14] 财务相关 - 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允[17] - 按时披露报告,编制审核程序合规[19] 内控体系 - 2024年形成合理有效内控体系[19]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5 20: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5]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1次,2/3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24]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财务信息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2][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和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会议相关 - 关联交易等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24] - 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过半数出席可举行[36][37] - 会议决议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39] 其他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 本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董事会通过生效[42] - 原《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废止[42]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5 20:48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于2025年4月修订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1]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会议规则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经同意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保存与细则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2024年4月细则终止[1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9]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5 20:48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选举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14][15]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5 20: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6][17]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1名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托[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信息[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年报披露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1]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4]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5] - 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专项意见[26] - 细则未尽或抵触按相关或新规定执行[23]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25]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放)
2025-04-25 20:48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 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较高的专 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公司发展需求高度契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放女士,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航空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 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航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担任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第七届上海市知联会理事;自 2021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 ...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5 20:48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向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类型[8] - 内部审计机构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改进内控系统[9] 审计时机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16] -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其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监督考核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3]
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5 20:48
恒林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委员会提供专业支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