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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60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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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6][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0] - 现任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 现任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减持报告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公司[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董事会可制定细则并负责解释[16]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组成[6]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时,董事会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与方案实施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考核[8]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8]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8 16:03
人员变动生效规则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履职与解除规则 - 特定情形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股东会、董事会按规则解除职务[5][6] 移交与股份限制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办移交,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10] 减持规则 - 任期内及届满半年内每年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2]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董事行为规范 - 避免自身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2] - 不得有侵占公司财产等10类行为,违规收入归公司,损失需赔偿[4] - 审议事项应考虑合法合规性等,有疑问应调查或要求提供更多资料[8] - 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12个月内未出席超半数需书面说明并披露[9] - 审议授权事项应判断范围等并监督执行情况[10] - 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等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向董事会报告[11] - 辞任需提交报告,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11]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督促董事出席会议并落实决策[14] 独立董事职责 -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履职资料及工作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23] - 公司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2] - 出现特定情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2]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24] - 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法执行等情况应及时报告[25]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监控资金等情况并保证财务独立[2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等制度[26] 其他规定 - 其他核心人员行为规范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26] - 本规范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8] - 除董事、高管外其他核心人员范围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28]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修改亦同[28]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 1页,共 8页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章 附则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 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1.4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 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1.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 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 2页,共 8页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 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隆鑫通用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委托理财资金 - 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3] - 可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委托理财操作 - 主要购买短期低风险(R1)人民币理财产品[2] - 按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权限操作[6]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管理中心开设账户、审批资金进出,涉临时公告先披露[9][10] - 法务部门审核委托理财合同等文本资料[1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两交易日内公告[12] - 披露事项含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合规性等[12]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8]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管理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4] - 证券事务中心是日常工作部门[4] 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4]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7] - 筹划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7]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0] - 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控制知情人范围,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21] - 公告定期报告前不得泄露数据[21]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预算管理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职能部门等可列席会议[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以上[14]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6]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交易原则 -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4] - 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境外子公司按当地法规交易[4] 交易限制 - 外汇锁定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进出口收付款预测量,交割期间需与外币回款或付款时间匹配[4]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职责分工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运作和管理,每季度上报盈亏情况[7][10] - 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8] - 证券事务中心负责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披露信息[9] 其他规定 - 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标准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相关文件应妥善保管,交割后作为会计记账凭证附件装订存档[16]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达最近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5] - 业绩快报与已披露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方向性变化[9]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7] - 其他年报信息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8] 责任追究 - 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12]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2]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2]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2] - 季度、半年报参照执行[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