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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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奥股份:威奥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华义)
2024-04-17 19:16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华义,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位。1995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于中国海洋大学任职,2024 年 2 月至今 于青岛工学院任职,现任青岛工学院教授、教学督导。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3 年度,本人出席 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华义,作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7 19:16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1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 ...
威奥股份: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7 19:1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青岛 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7 19:1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 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三)业务规模 1 (五)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7 19:16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051,271.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392,8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577,200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 的比例为30.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7 19:16
(二)成立日期:1981 年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四)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青岛威奥 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六)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七)业务规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7 19:16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9:16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9:16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 5 亿元,下同)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下同)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9:16
审计情况 - 致同审计威奥股份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4] - 致同认为公司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9] 事务所信息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文号为京财会许可[2011]0130号,2011年12月13日获批[12]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5340万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