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60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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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0:28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提案内容于5月14日在上交所官网及指定媒体公告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联创大厦20楼会议室,董事长王强翔主持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352,161,300股,占总股本87.6804% [4] - 网络投票股东53人,代表股份5,320,972股,占总股本0.0132%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代理人资格及授权文件经核查合法有效 [4]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十一项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其中议案9为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的特别决议 [5]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例如《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57,454,072股,反对3,600股,弃权24,600股 [6]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357,453,972股,反对3,700股,弃权24,600股 [7]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计票过程包含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数据合并 [5][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共创草坪(605099) -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9:45
北 京 大 成 ( 南 京 )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江 苏 共 创 人 造 草 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www.dentons.cn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大厦 A 座 7-10 层(210036) 18 Jihui Road, 7-10/F of Building A, Lianchuang Mansion, Gulou District,Nanjing,China,210036 Tel: +86-25-8375 5101 Fax: +86-25-8375 5005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
共创草坪(605099)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9:45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18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华侨路 56 号大地建设大厦 2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57,482,27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89.005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各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 ...
共创草坪: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16:22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05月21日09:30-10: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视频录播及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在05月14日至05月20日16:00前通过官网提问栏目或邮箱zhengquanbu@ccgrass.cn提交问题 [1][3] - 参会高管包括董事长兼总裁王强翔、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姜世毅及独立董事文兵荣 [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于2025年04月28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说明会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解读 [2] - 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记录及主要内容 [3] 投资者参与方式 - 会议期间可通过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互动提问 [2] - 会前问题征集渠道包括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及公司证券部邮箱 [1][3] - 公司仅对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 [2]
共创草坪: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16:21
股票期权注销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注销原因系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人员离职,触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注销条件 [1] - 本次注销涉及股票期权总计169,000份,对应激励对象为已离职人员 [1] 注销执行情况 -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申请,并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16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程序 [2] - 注销事项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 [2] 影响说明 - 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 [2] - 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 - 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2]
共创草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13 16:15
会议基本信息 -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0:00在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5]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和9:30-11:30 [3][5]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需按规定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1]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95,183.71万元 较2023年的246,143.03万元增长19.92% [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24.94万元 较2023年的43,122.42万元增长18.56% [6][14] - 基本每股收益为1.28元/股 较2023年的1.08元/股增长18.52% [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62% 较2023年的18.32%增加1.30个百分点 [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549.91万元 较2023年的40,763.55万元增长14.19% [6][15] 资产负债状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为330,778.68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6.02% [6] - 负债总额为54,832.63万元 较上年末下降12.68% [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5,946.05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10.73% [6][13] - 应收账款为58,269.99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22.77%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6][7] - 在建工程为13,112.55万元 较上年末大幅增长1,136.48% 主要系越南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开工建设所致 [6][1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0元(含税) [18] - 以总股本401,642,000股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7,050,880.00元 [18] - 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28% [18] 2025年度经营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4] - 预计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子公司担保不超过5亿元 [25] - 拟开展总规模不超过1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主要用于规避汇率风险 [26][27] 机构续聘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期间及上市后四个年度的审计机构 [20]
共创草坪(605099)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13 16:01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04 月 28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三)09:30-10:30 举行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 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自行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及 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09:30-10: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 ...
共创草坪(605099)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13 16:00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序号 | | 议案名称 | | --- |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1 | 《关于公司 2024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 2024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 2024 |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 2024 |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 2024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续聘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 | 7 | 《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8 | 《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 2025 | 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 2025 |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 ...
共创草坪(605099)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5-13 15:47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16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
共创草坪: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5-09 16:39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1]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激励对象名单文件[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公示[1] 激励对象公示与核查 -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2]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1]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 监事会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2] -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或故意隐瞒情形[2]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3]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4]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