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6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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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7-11 19:15
担保情况 - 为肥西富茂提供担保金额1.3亿元,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3000万元[2] - 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担保总额不超22.78亿元[4] - 担保协议最高债权额1.3亿元,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三年[7] 肥西富茂财务 - 2024年末资产2.25亿,负债2.02亿,净资产2321万,负债率89.7%,营收2216万,净利润281万[6] - 2025年3月末资产2.17亿,负债1.97亿,净资产2040万,负债率90.62%,营收6449万,净利润190万[6] 公司担保比例 - 对外担保总额9.7亿,占2024年末净资产比例43.41%[9] - 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8.3亿,占比37.14%[9] - 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总额1.4亿,占比6.26%[9] 其他情况 - 未对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9] - 担保为满足子公司需求,符合战略,风险可控[8]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1 19: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8日14点30分在合肥包河同庆楼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7月28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4][5]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议案》等[7] 股权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7月22日,A股代码605108,简称同庆楼[12] - 登记时间7月25日前办公时间,地点合肥包河董秘办[12][13]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董秘办,电话0551 - 63638945等[15] - 公司地址安徽合肥包河同庆楼酒店,邮编230031[15]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1 19:15
会议情况 - 同庆楼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 - 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拟调整经营范围,取消“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3] 后续安排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表决结果 - 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1 19:1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7月28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7]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4]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相关制度议案,部分待股东大会审议[5][6]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 具体修订 - 拟取消“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并修订《公司章程》[3]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6]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9:01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资金使用限制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6] 监督措施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 违规处理 - 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9] - 经批准可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10] - 董事协助侵占将被处分或解聘[12]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5]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9:01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6]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股份变动管理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1]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2] 买卖股票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13]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13] 其他规定 - 董高持股变动达规定应报告披露[14][15] - 董事长是持股管理第一责任人[15] - 董秘负责管理相关数据信息[15] - 鼓励股价大跌时增持[15] - 制度按法规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后实施[18][19] - 制度所属公司为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 - 制度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20]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9: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投资评审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项目投资负责人担任[4] - 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会议有记录并保存[11][13]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9:01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控制 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 置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还需参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合格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方。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应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的产品,原则上限定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 第七条 公司 ...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9:01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 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庆 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1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 ...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9:01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经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外部薪酬水平, 1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