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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60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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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6053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7:4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为公司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9]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决定[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决定[12]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程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7] 关联方管理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情况,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1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1]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上报情况,公司视情况处理[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6]
沪光股份(60533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7:46
汇报与审议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总经理汇报生产经营和投融资进展,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存异议,超半数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交易限制 - 年报披露前30日和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违规处理 - 独立董事发现违法违规,应要求纠正并报告[7] 制度相关 - 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制订通过后生效[10]
沪光股份(60533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7: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条件[4]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官网发布选聘文件[6][7] - 选聘程序含提出要求、发布文件、审查资质等步骤[8] 聘任期限与限制 - 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9] 更换与保存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9]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违规处理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1]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15] - 可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5] - 出现分包转包等情形不再聘用[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7]
沪光股份(60533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7:4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7] 决策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资金清偿 - 控股股东等占用的公司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清偿有相关规定[9] 责任追究 - 处分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资产的直接责任人[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3] - 追究子公司、控股公司相关责任人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同理[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5]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组织设立 - 公司设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6]
沪光股份(6053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7: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当年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基数[1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董事、高管离任自离职日满6个月起,所持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1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公司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特定情况除外)3个交易日前应书面提交买卖计划,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回复[11]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股份事实发生当日提交书面信息材料,2个交易日内公司申报买卖信息[11] 短线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公司股票参照短线交易禁止规定执行[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等买卖股份违规,董事会秘书将报告相关部门[16] - 公司将视情节对违规责任人给予内部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6]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收益[16]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严重违法,公司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罚[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应将书面买卖计划资料保存年限不低于10年[11]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对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额度内的无限售流通股解锁[13]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18]
沪光股份(6053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7:46
基本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4] 管理职责与对象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8] - 工作对象包括现有和潜在投资者、证券及行业分析师等[6] 工作内容与要求 - 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等[9] - 接待调研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12] 沟通与互动措施 - 设咨询电话并专人接听,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12][14] - 定期报告后举行分析师会议,专人处理上证e互动提问[14][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解释权归董事会[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沪光股份(6053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7: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3]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2]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15] 审议规则 - 6种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特定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6] - 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 财务资助交易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3] -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1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9]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1]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21]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24] - 会议通知邮件交付邮局第7个工作日送达[2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3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27] 决议相关 - 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33]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4] - 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5] - 矛盾决议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34] 其他 - 董事会秘书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拟就工作报告[4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41] - 总经理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定期会议审议[42] - 董事会在三种情形下应修订议事规则[43]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和修改[43] - 董事长可要求纠正违规决议,不采纳可提开临时会[4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解释,股东会批准[45][46]
沪光股份(60533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3 17:4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发出,7月3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3] - 现任监事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职务[3] - 取消监事会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等[4]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沪光股份(605333)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30 17:00
担保情况 - 为重庆沪光提供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 - 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20亿元,为重庆沪光担保不超6亿元[4] - 截至披露日,已为重庆沪光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8058.45万元[5]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15207.28万元,占净资产51.76%[14] 重庆沪光情况 - 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7] - 2024年末资产总额217476.14万元,负债总额157284.77万元[8] - 2025年3月末资产总额180469.37万元,负债总额118369.39万元[8] - 2024年营业收入427760.91万元,净利润30858.93万元[8]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55570.02万元,净利润1908.62万元[8] 其他 - 保证合同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10]
沪光股份: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15
发展战略与业务布局 - 公司贯彻"技术差异化、产品平台化、客户全球化"发展战略,聚焦汽车线束、无人机线束、机器人线束、电动割草机线束等项目,加大前瞻科技创新力度,培育新质生产力人才团队 [2] - 线束作为重要的电气连接部件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AI服务器、飞艇游轮、家电、医疗设备等领域,公司密切关注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动态 [2] 竞争优势 -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强大的品牌影响力,领先的智能制造生产管理系统,以及行业领先的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业务 [3] - 公司具备同步研发及设计能力,严格的质量标准及"快、准、省"的供货能力,铝线束在乘用车上的应用实现轻量化、小型化的技术优势 [3] - 公司整合上下游资源,落地接插件一体化,实现产品纵向延伸并提高附加值 [3] 客户拓展与订单情况 - 2025年上半年公司顺利通过红旗潜在供应商资格审核,新增定点业务涵盖赛力斯、奇瑞、上汽、吉利、T汽车、L汽车等项目,获取增量订单 [3] - 公司优化客户结构降低对单一客户依赖性风险,增强业务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3] 产业链延伸与产能布局 - 公司依托线束业务逐步打造汽车接插件一体化供应体系,延伸连接器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已开拓X汽车、赛力斯、上汽、华域三电等客户 [4] - 募投项目的主体建筑于去年5月份已转固定资产,实验区已投入使用,生产车间部分投入使用,后期将逐步部署设备实现全面生产 [4] 研发与供应链管理 - 公司针对不同客户制定差异化的铜价补差机制或调整产品售价应对铜价波动风险,与部分供应商采取铜价补差形式结算,确保全覆盖 [5] - 德国/重庆/上海的研发中心分别为奔驰、大众、赛力斯、上汽集团等客户提供贴近式同步研发及服务,昆山总部设立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及特种线束研发中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