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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6 1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 独立董事罗妙成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 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 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目常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 ...
福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2024-04-26 1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 下: | |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 股 东大 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况 | | 董事 | 是否独立 | | | | | | | | | | 姓名 | 董事 | 本 年 应 参 | 亲 | 自 | 以 通 讯 | 委 托 | ...
福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4-26 1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对华兴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 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 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 ...
福光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福光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19: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 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 方为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翔电子")及福建福光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科技集团")。关联董事何文波先生、何文秋先生和何 凯伦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
福光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 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 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
福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9: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陈海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
福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飞美)
2024-04-26 19:01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飞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福建商学院(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闽江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闽江学院 教授、硕士生导师,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德 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源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
福光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19: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 波、何凯伦、何文秋、倪政雄回避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 数的 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中国证监 ...
福光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9:01
公司代码:688010 公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