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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重大宣布!事关黄金
中国基金报· 2025-08-17 22:34
香港机场管理局行政总裁张李佳蕙曾表示,过去数年,投资者对香港的黄金储存、交易及交 收的需求大幅攀升。香港国际机场为全球其中一个最繁忙航空枢纽,贵金属储存库位处机场 的安全地点,一直是世界各地投资者的理想储存设施,未来将继续发挥这重要作用。 2024年12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推动黄金市场发展工作小组正式成立,以全面检视与黄 金金融交易相关的各个范畴,推行建立国际黄金交易中心的工作,并就优化市场交易和监管 机制、国内外推广等拟定方案。 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指出,政府将推动构建国际级黄金仓储设施,在增加仓储的基础上, 扩展保险、检测认证、物流等相关配套金融业务,同步扩充抵押、借用、对冲等相关衍生交 易,逐步搭建完整的生态圈。由此推动全方位、多币种的交易、清算、交割和监管体系,形 成完整的黄金交易中心,并在适当时机探索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今年6月26日,上金所正式启用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国际板指定仓库,并上线在香港交割的黄金 交易合约。许正宇表示,上金所在港设指定仓库除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参与其交易,也会 增加香港的黄金储量,推动相关服务发展。 巩固全球金融枢纽地位 来源:证券时报 自香港宣布以建设大宗商品交 ...
香港重大宣布!事关黄金!
证券时报· 2025-08-17 20:48
自香港宣布以建设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为切入点,进一步巩固其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以来,一系列围绕黄金战略的布局相继落地。 2024年10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以建设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建立国际黄金交易市场为抓手,巩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 运、贸易中心的地位。 8月17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表网志称,去年施政报告提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此外,特区政府已成立专责小组,检视与黄金 金融交易相关的各个范畴,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包括支持实体的黄金交割,将在年内公布有关方案。 深化黄金市场战略布局 随后,一系列围绕黄金交易市场建设的布局相继落地。2024年10月21日,香港机场管理局发布消息称,香港机场管理局正制定在香港国际机场扩建机场贵金属储 存库的计划,以支持构建国际级黄金仓储设施及将香港建设成国际黄金交易中心的措施。 香港机场管理局行政总裁张李佳蕙曾表示,过去数年,投资者对香港的黄金储存、交易及交收的需求大幅攀升。香港国际机场为全球其中一个最繁忙航空枢纽,贵 金属储存库位处机场的安全地点,一直是世界各地投资者的理想储存设施,未来将继续 ...
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4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旨在规范长城汽车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 健全风险及内控机制 防范市场风险对经营的影响 确保资产安全 [1] - 衍生品范围包括远期 互换 期权等组合产品 基础资产涵盖汇率 利率 货币指数 交易方式含全额交割与差额结算 主要用于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的保值操作 [1] 管理原则及要求 - **风险中性原则**:外汇交易需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聚焦主业 以"保值"为核心 禁止投机性交易及复杂衍生品操作 需匹配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2] - **风险敞口匹配原则**:衍生品品种需与生产经营相关 规模及期限需与风险敞口匹配 形成经济对冲关系 [3] - **交易对手限制**:仅允许与持牌金融机构交易 禁止与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交易 [3] - **账户管理**: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专用账户 禁止使用他人账户 [3] 授权及审批流程 - 股东会 董事会为决策机构 业务额度需经其批准 董事会可授权财务总监具体执行 [4] - 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包括:保证金占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 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 非套期保值类交易 [5] - 高频交易可提前审批未来12个月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限 [5] 部门职责分工 - **财务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 制定交易策略 执行交易 监控市场风险 定期向财务总监报告 [6] - **子公司财务部**:审查外汇敞口 参与方案会审 境外子公司可推荐衍生产品 [6] - **内审部门**:监督业务合规性 核查资金使用及账务处理 [7] - **证券投资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7] 风险管理措施 - 资金风险防范:做好流动性管理 准确测算本外币头寸 按期交割资金 [8] - 止损机制:为各类衍生品设定止损限额 明确处理流程 [9] - 重大风险应对:当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立即披露并启动应急措施 [9] 信息隔离与保密 - 业务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 禁止泄露交易方案及资金状况 [10] - 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 禁止单人全程负责 [10] 信息披露要求 - 需依法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衍生品交易 [11] - 子公司开展交易前需经财务管理部审核 并履行上市公司信披义务 [11] - 业务档案保存期限至少10年 [11]
嘉华股份: 嘉华股份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04
交易目的 -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 [1][2] - 公司将对生产中所需原材料预期采购量进行适当比例的买入套期保值,以降低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3] 交易品种与工具 - 交易品种主要是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大豆 [1]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场内期权、远期、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外汇远期、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金融工具及上述金融工具的组合 [1][3] 交易金额与资金来源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投入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 交易场所与方式 - 场内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合法境内外交易场所 [3] - 场外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认可、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等机构 [3][4] - 场外衍生品相较于场内衍生品具有灵活度更高的优势,可以更加贴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4] 交易期限 -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 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交易风险分析 - 可能出现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4] -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 -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风险 [4]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5] - 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 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5]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
为期货公司业务调整和转型发展提供指导 京津冀期货经营机构业务研修班在京举办
期货日报网· 2025-06-16 02:15
期货行业国际化与风险管理业务发展 - 国内期货公司加快国际化业务战略布局和风险管理业务结构调整,构建特色竞争优势 [1] - 大商所和北京期货商会联合举办研修班,提升京津冀地区会员单位在风险管理和国际化方面的业务能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在活跃商品流通、稳定企业经营、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1] 期货公司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 - 期货公司稳步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服务实体经济进入期现合作新阶段,风险管理子公司扮演重要角色 [2] - 风险管理子公司应从五方面为产业企业提供灵活多样服务:丰富研究体系、风控体系、经营模式、升级客户关系、协助资源变现 [2] - 服务维度包括帮助企业研究衍生品运用场景、引入衍生品进行库存和产能保值、平滑产业链运营风险等 [2] 跨境衍生品业务拓展 - 外贸企业跨境避险需求增加,风险管理子公司跨境衍生品业务延伸,提供跨境经纪、场外衍生品、风险管理协作和跨境投资等服务 [3] - 场外衍生品跨境服务包括境外汇率/利率/商品互换、远期、期权等OTC产品,帮助企业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3] - 以CBOT大豆期货场外互换为例,企业可锁定进口价格或内贸销售价格 [3] - 通过风险管理子公司实现境内境外联动,包括基差贸易和仓单融资 [4] 财务处理能力提升 - 期货公司财务处理能力需提升以适应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按业务实质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 [5] - 期现业务涉及期货和现货业务,套期保值和套利活动分别适用不同会计准则 [5] - 2024年11月中国期货业协会明确期现业务收入确认中净额法适用情形 [5] 新业务拓展与会计科目调整 -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期货公司可从事期货保证金融资、衍生品交易等新业务 [6] - 新增"融出资金"科目核算期货保证金融资业务,新增"衍生工具"科目核算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及其变动 [6] 监管政策与业务指导 - 中国期货业协会解读《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指导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 [7] - 风险管理子公司场外和做市业务未来将回归期货公司,培训帮助期货经营机构提前布局和顺利转型 [7]
福光股份: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总则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度旨在规范业务操作及信息披露,防范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金融衍生品定义涵盖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产品,基础资产可涉及证券、利率、汇率、商品等,交割方式包括实物或现金结算[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经审批不得开展相关业务[1] 业务操作原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仅用于套期保值目的,禁止投机或套利行为[2] - 交易对手限定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金融机构[2] - 合约品种、规模、方向需与业务背景匹配,期限不超过业务合同规定期限[2] - 交易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专用账户,禁止使用募集资金[2]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主体,交易需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 - 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3] - 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必须经股东会批准[3] 管理及操作流程 - 财务部为主管部门,负责方案制定、资金调配及会计核算;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议案提交及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监督[4] - 操作流程包括市场研判、方案制定、价格确认、合约签署及资金交割[4] - 重大交易变动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审计部定期审查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4] 信息隔离与风险处理 - 业务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5] - 标的资产价格剧烈波动时需上报财务总监,触发止损限额或异常事件需启动应急机制[5] - 重大风险达到披露标准时需及时公告[6]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交易信息按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披露,交易资料及开户文件由财务部保管10年[7]
信凯科技: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06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金融衍生品定义为远期、期权、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组合,可采用实物/现金交割及保证金/信用交易方式[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交易[1] 操作原则 - 严格控制交易种类及规模,不得影响生产经营,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1] - 所有交易需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基于实际经营业务[1] - 交易账户必须以公司名义开立,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给他人交易[2] - 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需确保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匹配[2] -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外汇收支金额,交割时间需基本匹配[2] 审批权限 -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 - 交易总体方案和额度由董事会审批,超出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及操作流程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代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管理部需出具年度可行性报告[4] - 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风险控制、制定交易策略方案及应急处理[4] - 操作小组负责提供业务预测资料、资金监督、对账及档案保管[5] - 开展业务前需进行多市场比价,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分析[5] - 每笔交易完成后需及时传递单据进行账务处理[5] 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包括资金风险(保证金、浮动盈亏)和价格变动风险[6] - 遇政策/市场重大变化导致风险显著增加时需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方案[6] -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或接近止损限额时需立即执行止损机制[6] - 需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等基础设施保障交易[6]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6] - 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7]
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3 16:22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信息披露,防范交易风险,健全管理机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金融衍生品定义涵盖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基础资产包括证券、利率、汇率、商品等,可采用实物或现金结算,允许杠杆或信用交易[1]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2] - 交易原则为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禁止单纯盈利性交易,所有操作需以生产经营为基础进行风险对冲,交易额度不超过需对冲风险的资产总额[2] - 仅允许与持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交易,禁止与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交易,且需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专用账户[2][3] 资金使用与外汇交易限制 - 仅可使用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违规资金,交易规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3] - 外汇衍生品交易需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量,交割时间需与收付款时间匹配[3] 审批权限与流程 - 董事会或股东会为审批机构,管理层需一事一审批并提交可行性报告,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执行[4] - 触发以下条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保证金占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4] - 高频交易可预设额度并适用12个月期限,关联交易需额外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4] 管理架构与部门职责 - 管理层负责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制度流程及交易方案[5] - 财务部为经办部门,负责日常操作、资金筹集及账务处理;法务部审查合同合法性;风控部监督操作合规性;董秘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6] 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 - 财务部需实时评估风险敞口并向管理层报告,按审批方案询价后签约,跟踪交割并处理展期等特殊情况[7] - 风控部需季度核查交易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7][8] - 出现重大风险时需提交分析报告,达到披露标准时需及时公告[9]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保证金上限、最高合约价值等,套期保值需说明风险敞口管理逻辑及效果评估计划[11] - 投机交易不得使用套期保值等误导性表述,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披露,套期保值业务需重新评估有效性并分项披露价值变动[11]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外部规定为准[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改时需履行相同程序[12]
主动作为 助力外贸企业“逐浪前行”
苏州日报· 2025-05-21 06:52
外贸金融创新 - 苏州金融机构通过机制创新、产品迭代、服务升级构建全方位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外贸企业出海[1] -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为中信博新能源提供创新授信机制、自贸区跨境资金池、"分离式"跨境保函等定制化服务,支撑其全球业务扩展[3] -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授信额度,推出"跨境e电通"等产品,近两年为70家企业办理25亿美元新型离岸业务[4] - 农业银行苏州分行推出10余种外汇避险产品,交通银行推广电子单证业务,常熟农商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推出订单融资等快速贸易融资产品[4] 汇率风险管理 - 农业银行苏州分行设立全省首家"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中心",截至2025年5月服务400余家企业,促成衍生签约总量2.35亿美元[5][6] -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通过银担合作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核定2000万元衍生授信,累计节约财务费用200万元[7] -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开通电子渠道即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探索银企直连将汇率避险模块嵌入企业财务系统[7] 精准化服务 - 苏州金融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为重点外贸企业提供"一对一"金融顾问和"一对多"信用保险服务[8] - 出口信用保险与内贸险协同发力,通过提高承保能力、优惠费率、快赔预赔等措施稳定企业信心,分散贸易风险[8] 行业展望 - 苏州金融机构将持续围绕"便利、创新"双核心,为外贸企业注入金融活水以应对复杂国际经贸形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