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68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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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688091)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8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3,166,400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0.22%[5]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5]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276,800股[5] - 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口径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16,464,091.82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104,817,682.64元[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88%[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73%[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64%[39]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79%[40]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9%,较去年同期增加2.53个百分点[40] -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48%,较去年同期增加0.95个百分点[40]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大幅增长,研发费用达到898.51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至4.48%[62] - 公司实现了半年度营业收入20043.02万元,同比增长178.88%,净利润10410.96万元,同比增长70.73%[8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总收入达到200,430,199.68元,同比增长179.6%[doc id='190'] - 上海谊众药业2023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104,109,633.3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1.1%[doc id='191']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0.04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93]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10.41亿元,同比增长约70%[194]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66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195] - 上海谊众药业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86.44万元,较去年同期2913.97万元增长[197] 产品及研发 - 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填补了国内胶束制剂领域的空白[44] -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具有优异的生物学特性和疗效,具备肿瘤组织的被动靶向性[45] - 公司致力于抗肿瘤创新药物及相关产品的开发,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制药企业[43] - 公司拥有先进纳米颗粒药物递送系统研发平台,提升药物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43] - 公司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成功上市,广泛应用于各类癌种的治疗[44] - 公司在临床实践中,核心产品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方面具有显著的临床优势[45] - 公司持续推进紫杉醇胶束扩大适应症临床试验工作,包括针对乳腺癌、晚期肺鳞癌等的临床试验[57] - 公司在研发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已开展针对胰腺肿瘤和前列腺肿瘤的靶向纳米紫杉醇聚合物胶束药物研发[59] - 公司累积获得发明专利3项,新增申请专利数量4个,其中涉及靶向多肽修饰的纳米载药递送系统等技术[59] - 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在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妇科肿瘤中持续开展临床研究[69] - 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在非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领域取得积极进展[69] - 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准备进入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中试阶段[71] - 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具有明显的产品竞争优势,被列入多个肿瘤诊疗指南[75] - 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在肺癌治疗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将成为重要的化疗药物选择[75] - 公司将逐步扩大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适应症范围,包括小细胞肺癌、乳腺癌、胰腺癌等[77] - 公司拥有纳米药物载体和药用高分子辅料制备的核心关键技术,持有3项发明专利,为未来新产品研发提供核心技术基础[78] 公司治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在报告期内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121] - 公司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1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将严格遵守持股及股份变动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126] - 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2023-08-17 17:10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6 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上海凯宝尚未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上海凯宝 | 5%以上非第一 | 19,002,728 | 12.01% | IPO 前取得: | | 药业股份 | 大股东 | | | 12,702,358 股 | | 有限公司 | | | | 其他方式取得: | | | | | | 6,300,370 股 |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海谊众")股东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 ...
上海谊众: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08-17 17:10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证券代码:68809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 票来源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3-08-17 17:10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827.68 万股的 1.90%。其中首次授予 2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5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60.00 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最关键的推动力。本激励计划以限制性股票为纽带、以长 期激励为导向,有助于提高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有力 的人才保障,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战略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8-17 17:10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16 日为预留 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2 万股(调整后),授予 价格为 29.73 元/股(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 ...
上海谊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7 17:10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 海谊众药业股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7 17:10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 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8-17 17:10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实际情况对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依法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的董事由 9 人变更为 7 人,公司已对《上 ...
上海谊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7 17:1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查《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5月)
2023-08-17 17:10
上海谊众药业服务有限公司 章 程 l de | | |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第一节 股本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第六节 | | 第五章 董事会 ……………………………………………………………………………………………………………………………………………………………………………………………………………………………………………………………………………………………………………………………17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水事스 ………………………………………………………………………………………………………………………………………24 | | 第一节 监事 . | | 第二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