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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6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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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023-12-12 20:34
| | 资产负债表 | | | --- | --- | --- | | | 2023年9月30日 | | | (有限公司 |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A | | | | | |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 | | | (未经审计) | | | (未经审计) |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0, 972, 641. 61 | 8. 442. 850. 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82, 025, 319. 72 | 93, 316, 994. 04 | | 应收账款 | 214, 948, 576. 68 | 205, 753, 658. 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 563, 883. 18 | 8,665, 176. 61 | | 预付款项 | 85, 529, 292, 09 | 83, 110, 432. 90 | | 其他应收款 | 48, 201. 60 | 37, 737. 89 | | 存货 | 33, 241,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等其 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前述第(一)(二)(三)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12-12 20:34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天津久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 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8,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向相关关联方购买 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向相关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6,600.00 万元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20:34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1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 1 号智慧山 C 座贰门五层公司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20:34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罗想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依据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 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久 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3-12-12 20:32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 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40,000 万元(含 240,000 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 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形式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综合授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的抵押,知识产权、 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的质押等。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 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瑞翔和)、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公司银行信用管理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 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身份对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对外担保的决策权,并管理和具体实施经股东大会通过的 对外担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决定以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00股[9] -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22.68万元人民币,实收股本为11,122.68万元人民币[9] -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股,赵国锋持股16560546股,占比33.121%[17] - 解敏雨持股6218033股,占比12.436%[17] - 河北天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持股3278689股,占比6.557%[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22.6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情形,不同情形决策和处理方式不同[21][22] - 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转让应在依法设定的证券交易所进行[2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4] - 股东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证券公司等除外[25]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0]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不得授权代行[32] - 重大交易事项满足标准之一需股东大会决策,如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3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3] -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大会审议[34]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3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8]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少于六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6]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91]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等多项职权[91]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董事会需审议并披露[9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董事会应审议披露[9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9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9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9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董事会审议决定[9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9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董事会审议[9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董事会审议[9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1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2]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1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7]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9]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19]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调整股利分配政策[121]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1]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11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25][12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26]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7]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44]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01 19:50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 年 11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8,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11,226,800 股的比例为 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85 元/股,最 低价为 28.8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800.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3 年 11 月月底,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 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226,800 股的比例为 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10 元 /股,最低价为 27.6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77,393.94 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1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