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688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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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上半年净利润为7.31亿元 同比下降41.01%
新浪财经· 2025-08-21 21:07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10.52亿元 同比下降4.1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1亿元 同比下降41.01% [1] 业绩变动 - 净利润降幅显著高于收入降幅 反映盈利能力承压 [1] - 收入与利润双降 显示公司短期经营面临挑战 [1]
阿特斯(68847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21: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同比下降41.18%[20] - 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为0.20元/股,同比下降41.18%[20] -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同比下降30.30%[20]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6%,同比下降2.49个百分点[20] -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1%,同比下降1.99个百分点[20] -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68%,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20]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13%,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2.64%[20]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1.01%[20]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1.95%[20]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57.95%[21] - 营业收入为210.5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01%[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2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57.95%[22] - 研发投入总额3.54亿元,同比下降16.19%[12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68%,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12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5亿元,同比下降4.13%[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亿元[153] - 营业成本184.18亿元,同比下降0.4%,主要受关税成本上升影响[1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157.95%至37.82亿元[154] - 应收账款下降8.27%至83.98亿元,主要因客户回款增加[157] - 美国预计返还双反保证金致其他应收款增长112.85%至19.47亿元[157] - 预付款项增长105.84%至13.57亿元,主要因储能项目预付增加[157] - 在建工程增长51.22%至62.69亿元,主要因新建产线投入[157] 成本和费用 -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68%,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20] - 研发投入35,448.70万元[87] - 研发投入总额3.54亿元,同比下降16.19%[12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68%,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121] - 费用化研发投入3.54亿元,资本化研发投入为0[121] - 胶膜研发投入金额为2,718.02万元,占研发总投入比例为22.34%[139] - 接线盒研发投入金额为1,830.00万元[139] - 商用组串逆变器研发投入金额为25,826.00万元[140] - 公司总研发投入金额为246,313.54万元[140] 光伏业务表现 - 公司TOPCon组件最高功率达720W,适用于地面电站应用[29] - HJT异质结组件HiHero7系列最高功率达730W,组件效率达23.5%[38] - 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推出新一代N型TOPCon组件,功率再提升20-30W[2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达14.8GW[71] - 光伏产品销量达14.8GW[153] - 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光伏组件出货量25-27GW[73] - TOPCon电池量产效率提升至26.9%,良率超98.5%[88] - 印刷线条收窄30%以上,金属接触电阻降低30%[88] - 防积灰组件提升发电量超2%[88] - HJT电池转换效率达27.1%,电池良率99%[90] - 公司2023年11月导入矩形硅片产品[112] - 轻质组件玻璃厚度从3.2毫米降低至1.6毫米,重量显著减轻[113] - 防积灰组件产品发电量提升2%以上[127] - 复合边框组件产品实现销售约80MW[127] - 激光焊接技术使焊接拉力提升并降低非硅成本[128] - 无A面边框结构设计增加组件发电量超过2%[128] - 新型铝合金边框减少碳排放≥80%[128] - 海上光伏组件预计2025年底推出[128] - 铝合金材料性能提升,抗拉强度提升13%,屈服强度提升14%[129] - 标准彩钢瓦屋顶(0.5mm镀铝锌板)承载能力达25-35kg/㎡[129] - 工业彩钢瓦屋顶占比约85%,民用彩钢瓦屋顶占比约18%[129] - 防积灰光伏组件平均发电增益达2%[130][131] - 彩钢瓦BIPV系统单位面积装机量提升30%[110] - 再生硅料制成的电池组件最高功率可达720W[135] - 复合边框组件相比铝边框减少碳排放≥90%,已成功交付70MW[135] - 公司规划至2025年末拉棒、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能将分别达到31GW、37GW、32.4GW和51.2GW[144] 储能业务表现 - 大型储能系统业务涵盖电网侧和电源侧的大容量储能解决方案[43] - SolBank 3.0储能系统容量提升至5兆瓦时,功率达2.5兆瓦,全生命周期能量吞吐量提升13%,度电成本降低约10%[44] - SolBank 3.0 Plus通过优化使100兆瓦时项目占地面积减少35%,循环寿命最多延长20%[44] - 工商业储能系统KuBank新推出125kW/277kWh、250kW/555kWh及215kW/416kWh多款型号[47] - 户用储能产品EP Cube单机容量范围3.33千瓦时至20千瓦时,可扩展至近40千瓦时[49] - 大型地面电站储能变流器推出200/215kW组串式及3.2/5.16MW系统,2024年进入量产[53] - 组串式逆变器最高转换效率达99.01%,支持20A组串输入电流,防护等级IP66&C5[54] - 储能变流器转换效率高达99%,采用智能控制架构提升系统效率[54] - 储能产品通过UL9540、UL9540A、IEC62619等国际标准认证,获DNV可融资性评估报告[45]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储能系统交付量达3.1GWh(含户用储能)[71] - 公司储能业务二季度交付量2.2GWh,环比增长超140%[74] - 公司储能系统在手订单金额达30亿美元[74] - 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储能出货量7-9GWh[74] - 储能业务销售3.1GWh(含户用储能),同比增长19.23%[77] - 二季度储能交付量2.2GWh,环比增长超140%[77] - 储能业务在手订单金额30亿美元(含长期服务合同)[77] - 公司累计交付储能解决方案13GWh[77] - 公司已向全球市场交付13GWh储能解决方案[102] - 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应用于容量>300Ah产品[114] - 大容量储能电池研发目标充放电循环寿命>8000次[114] - 集装箱式液冷储能系统SolBank最大额定容量>5MWh,能量转换效率≥93%[115][116] - 314Ah锂离子电池量产,使用寿命20年,满足2小时率储能需求[116] - 液冷储能系统额定储电量61.8KWh,系统最高温差≤3℃,末期压差≤300mV[131] - 大型液冷储能集装箱系统额定储电量2.225MWh,初始放电量≥2MWh,能量转换效率≥90%[132] - 工商业一体机系统容量247kWh,额定功率125KW,液冷系统控制电池温差≤3℃[133] - 20尺集装箱电池容量达5MWh,PCS功率达2.5MW,最高效率99%[133] - 预锂化锂离子储能电芯容量314Ah,循环寿命≥12000次@70%[133] - EMS系统支持百万点数据接入(模拟量50万点+状态量50万点),可稳定运行于500+MWh场站[132] - 液冷储能系统容量提升至555kWh,额定功率提升至250KW,电池系统温差≤3℃[134] - 20英尺集装箱储能系统额定能量5.016MWh,设计寿命≥25年,末期压差≤300mV[134] - 模块化储能产品额定储电量8.36MWh,采用可拆分式运输设计[134] - 大型电站用智能组串式储能变流器研发项目投入5,180.00万元,完成小批量试制进入量产[134] - 储能电芯研发容量≥314Ah,循环寿命≥10,000次,符合国标安全规范[135] - 储能电芯研发项目投入6,871.10万元,部分产品进入开发及量产阶段[135] - 开发容量≥500Ah的大容量锂离子储能用电芯,循环寿命≥10000次@70%[136] - 开发容量≥314Ah的长寿命预锂化锂离子储能用电芯,循环寿命≥15000次@70%[136] - 公司规划储能系统制造产能达到15GWh,储能电芯制造产能达到3GWh[144] 研发与技术进展 - 冷却液BOM降本45%[88] - TOPCon电池研发中试效率最高达27.2%[106] - HJT中试线平均效率达27.1%[109] - HJT研发效率超27.4%[109] - HJT组件功率超635W[109] - BC电池量产效率达26.69%[109] - 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187项,其中发明专利92项[119] - 累计获得专利3903项,其中发明专利482项[119] - XBC电池技术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2,745万元,本期投入560.63万元,累计投入2,053.34万元,已完成电池钝化、图形化及高温金属化等关键技术开发[124] - HJT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16,819万元,本期投入5,462.32万元,累计投入6,796.69万元,其中PTP技术使电池效率较常规网板印刷提升0.15%,单瓦成本降低0.03元/W[124] - HJT铜互联金属化技术开发目标为探索成本降低2分/W的技术路线并形成专利保护[124] - HJT电池紫外诱导衰减研究显示衰减小UV30于1.5%[124] - TOPCon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68,709.03万元,本期投入7,985.88万元,累计投入28,806.16万元,基于TOPCon技术开发的210组件功率可达730W[125] - 基于TOPCon技术开发的182组件较210多装约12%,目前已进行量产[125] - TOPCon无主栅(SMBB Ultra)技术通过特殊设计使功率提升3W以上,减少金属电极使用并降低银浆耗量[125] - TOPCon硅基叠层高效太阳能电池开发目标为叠层效率达到30%以上[125] - TOPCon 4.0高效太阳能电池开发拟达到挑战效率27.3%[125] - 182Pro尺寸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目标达到645W[126] - 182Pro电池效率挑战目标为27.3%[126] - TOPCon电池量产批次最高效率可达27%[126] - TOPCon4.0技术开发提效达到0.6%以上[126] - 退役光伏组件再生硅料回收利用率≥85%,再生硅锭纯度≥99.9999%(6N)[135] - 退役光伏组件回收技术研发项目投入3,020.00万元,完成8项回收再利用标准制定[135] - 光储耦合产品开发项目投入资金2380万元,已完成投资1668.4万元[136] - 光伏系统产品开发项目投入资金15590万元,已完成投资11103.72万元[136] - 焊带研发项目投入资金2590万元,已完成投资2387.68万元[137] -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项目投入资金16467万元,已完成投资9261.51万元[137] - 户用组串逆变器研发项目投入资金8770万元,已完成投资3012.52万元[137] - 型单晶质量提升项目投入资金3038.62万元,已完成投资2625.82万元[138] - 已完成美版1.0、欧版三相产品等户用储能系统的开发并上市售卖[137] - 已完成单相光伏逆变器的产品认证并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137]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1,100人[103]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100人,占总人数比例为8.43%[14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18,220.52万元,平均薪酬为16.56万元[142] - 公司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为65.91%(博士2.09%、硕士16.55%、本科47.27%)[142] - 公司30岁以下研发人员占比40.45%,30-40岁研发人员占比46%[142] - 公司累计申请专利5,077项,维持有效专利2,248项(境内发明专利392项,境外发明专利21项)[100] 全球市场与地区表现 - 公司全球化销售网络覆盖逾百个国家,在北美、欧洲、亚洲等多地设立销售机构[60] - 生产基地覆盖中国大陆、东南亚、北美,具备光伏全产业链及储能系统集成能力[58][59] - 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比长期超过70%,在逾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101] - 公司北美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15%,市占率环比提升4%[76] - 境外资产占比达48.92%,总额337.2亿元[157] - 境外组件及储能业务资产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7.3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3亿元人民币[15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光伏组件出货量25-27GW[73] - 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储能出货量7-9GWh[74] - 公司控股股东预计2025年全年营收56-63亿美元[74]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4]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监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7]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7] - 报告期定义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1] - 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 Solar Inc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代码CSIQ[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Xiaohua Qu(瞿晓铧)及其配偶Hanbing Zhang(张含冰)[11] - 公司货币单位使用人民币元万元亿元[11] - 公司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36,425,934.63元,股份回购金额566,202,421.47元,合计902,628,356.1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6%[96] - 公司第一轮回购计划回购股份52,700,000股(占总股本1.43%),使用资金566,202,421.47元,最高价14.50元/股,最低价8.85元/股[96] - 第二轮回购计划截至2025年7月31日回购股份33,912,200股(占总股本0.92%),支付金额327,650,600元[97] - 公司位列伍德麦肯兹全球光伏组件制造商TOP 4,获ISS ESG评级B+[95]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发布定期公告2篇,临时公告32份,上网文件25份[97] - 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110余次,覆盖机构近500家,接听投资者热线123次[97] - 公司旗下宿迁电池片工厂获得RBA VAP审核"银级"认可[95] - 公司财务总监变更,潘乃宏接替高林红担任财务总监职务[168]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725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1] - 公司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子公司数量为9个[173] - 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进行分配或转增[170]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聘任潘乃宏为财务总监[169]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调整提名委员会成员[169] -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4月25日选举潘乃宏为职工代表董事[169] - 所有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均得到及时严格履行[175]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8日[17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177]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77][179] - 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17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179][181] - 减持股份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182] - 减持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期满续减需重新公告[180][181]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0][181][182] -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时,自处罚决定至退市前不减持股份[180][18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1 21:04
股份限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1年内不得减持[7]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8]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9] 股份增减持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增减持股票[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等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等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上报并公告[18] - 未实施减持或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股份被强制执行,董事和高管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19]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义务[21] - 董事等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21] - 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22]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1 21:04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与回购 7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0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8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7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0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2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5-08-21 21:04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 审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阿特斯阳 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所聘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报酬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平均发放,所得税由 公司代扣代缴。 (一)独立董事津贴每年固定;如有变动应由董事会制定预案,由股 东会根据本制度予以核定; (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决议任免通过当日起计算发放。任期内, 独立董事正常原因辞职 ...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1:0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董事会批准后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6]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9][20][21][2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9][20][21][2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0][21][2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3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5] 决议与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9] - 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37]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3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6][4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3]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44] 其他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6]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提案的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规或章程,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2] - 除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42] - 有四种情形时,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不成立[45]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21:04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1 21:04
二○二五年八月 | | | | |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 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 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阿特斯阳 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内部 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 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及专项调查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 ...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1:04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 |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暂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有)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 ...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21: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媒体和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