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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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06-25 19:4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峰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 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 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首次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保密信息的知悉 范围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必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3、公司对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中介机构申明保密义务,强调保密责任。 4、公司多次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
艾迪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4-06-25 19:4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艾迪药业")拟通 过支付现金购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 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 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所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06-25 19:41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交易后 |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交易后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易前 | | 变动率 | 交易前 | | 变动率 | | | | (备考数) | | | (备考数) | | |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 112,553.82 | 114,654.37 | 1.87% | 119,897.13 | 121,696.30 | 1.50% | | 者权益 | | | | | | | | 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 | -7,606.95 | -7,404.12 | 2.67% | -12,420.27 | -11,725.60 | 5.59% | | 润 | | | | | | | | 基本每股 收益 | -0.18 | -0.18 | 0.00% | -0.30 | -0.28 | 6.67% | | 稀释每股 收益 | -0.18 | -0.18 | 0.00%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4-06-25 19:4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峰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 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自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 的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2024 年 6 月 25 日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傅和亮先生、Jindi Wu 女士;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傅和亮先 生、Jindi Wu 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艾迪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06-25 19:4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意见》的相关规定 的核查意见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艾迪药业")拟通 过支付现金购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不存在未 批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06-25 19:41
截至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 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峰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 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 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24-06-25 19:4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 说明 1、评估机构独立性 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 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 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 姚繁狄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161%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如下: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4-06-25 19:41
股票简称:艾迪药业 股票代码:68848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许志怀 | | | 陈雷 | | | 姚繁狄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六月 艾迪药业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三)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四)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本报告书所 述的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 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4-06-25 19:4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4 年 6 月 25 日 特此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 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 姚繁狄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161%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因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6-13 16:34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的变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了《关于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