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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68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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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688488)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8:45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78亿元,同比增长87.54%[2] - 公司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0.7万元,同比不适用[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98,875,699.92元,同比下降0.89%[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61,724,337.16元,同比下降90.2%[1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941,628.92元,同比下降87.7%[19] 研发投入与费用 - 公司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2249.26万元,同比增长48.76%,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09%[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64,015,925.06元,同比上升54.58%[18] 资产与负债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9.28亿元,同比增长10.40%[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为148,560,555.87元,同比下降18.56%[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存货为244,631,202.62元,同比上升32.31%[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936,664,740.84元,同比上升7.37%[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991,591,250.45元,同比上升13.43%[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621,670,316.59元,同比上升26.47%[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53,989,874.85元,同比上升18.96%[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69,282,305.62元,同比下降4.99%[17] 现金流量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77万元,主要由于销售回款增加和支付的材料款减少[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7,675.73元,较去年同期改善99.2%[2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64,549,217.78元,同比增长24.9%[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44,088,287.92元,同比增长37.8%[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17,932,659.48元,同比增长29.2%[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155,628.44元,同比增长143.0%[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04,869,656.00元,同比下降12.6%[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9,343,238.76元,同比下降59.4%[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526,417.24元,同比增长236.1%[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01,957,258.03元,同比增长90.3%[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5,761,355.34元,同比增长163.2%[22]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150人[7] - 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为94,500,000股,持股比例为22.46%[7][8] - 維美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77,693,400股,持股比例为18.46%[7][8] - AEGLE TECH LIMITED持股数量为16,200,000股,持股比例为3.85%[7][8] - 傅和祥持股数量为13,179,944股,持股比例为3.13%[7][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7,295,147股,持股比例为1.73%[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6,805,502股,持股比例为1.62%[7][8] - 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潼骁致远长菁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6,778,671股,持股比例为1.61%[7][8] - 嘉谟证券有限公司-自有资金R持股数量为5,982,900股,持股比例为1.42%[7][8] 新药研发与临床试验 - 公司第三季度HIV新药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882.59万元[6] - 艾诺米替片新增适应症获批,III期临床试验96周研究显示病毒学抑制百分比为96.6%[10] - 2024年前三季度HIV新药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3,411.98万元,同比增长188.51%[13] - 报告期内HIV新药合计实现销售收入5,248.59万元,同比增长284.23%[13] - ACC017片Ⅰb/Ⅱa期临床试验启动,受试者筛选入组工作有序推进中[10] - 公司取得ACC017的《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赋予公司对该药品的独占权[11] - 艾诺韦林/艾诺米替临床研究证据不断完善,先后11次登上国际权威学术期刊[12] 非经常性损益与政府补助 - 公司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1473.39万元,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3,348,835.85元,同比增长491.6%[19] 其他财务指标 - 公司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4%,同比增加0.49个百分点[2]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56.09万元,同比不适用[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息费用为11,129,579.68元,同比增长35.6%[19]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93,602,832.63元,同比增长6.1%[2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3,643,027.61元,同比下降14.2%[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下降75%[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45,476,095.00元,同比增长592.3%[19] 资金募集与股权变动 - 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傅和亮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 - 公司直接持有南大药业51.1256%的股权,完成重大资产购买并实现财务并表[10] 货币资金与金融资产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3年底的225,355,528.66元增至2024年9月30日的337,145,466.00元[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3年底的215,749,408.73元降至2024年9月30日的135,226,994.87元[14]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30 18: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审议[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审议[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2][13]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股东召开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12][13] - 监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应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召开并书面答复[13] - 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董事或监事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未被通知参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也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40]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8: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送达,10月30日召开[2]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4项议案,均全票通过[3][5][6][7] -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30 18:45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7] - 交易标的营收、利润、净利润占比及金额达标时,按规定审议[5][6][7] - 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5] 特殊情况 - 公司未盈利时可豁免适用净利润相关指标[6][7]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30 18:45
会议召开规则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1] - 特定情况监事会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1]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1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4] - 紧急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开临时会议[14] 会议出席与议案 - 非现场会议特定方式算出席人数[15] - 过半数监事可联名书面提延期[15] - 监事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出席[15] - 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监事有权提议案,需书面提交并符合条件[18] 会议议事与表决 - 监事会主要议事含检查财务等十项[21] - 认为董事会决议违法可要求改正等[23] - 对提案逐项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24] - 表决可书面或举手,意向分三种[24] - 临时会议书面议案签字达法定人数成决议[26] 会议决议与记录 - 会议根据表决形成决议,出席监事签名[28] - 决议原件董事会秘书保存,复印件监事会备存十年[29] - 监事对决议担责,违法致损参与监事赔偿[29] - 会议有书面记录,出席监事和记录人签名,可录音[31] - 记录含届次等内容,监事可提意见或修改[32] 其他事项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4] - 股东会授权监事会多项监督审查事项[7][8] - 决议公告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34] - 建立决议执行监督记录制度[34] - 三种情形须及时修改议事规则[36] - 议事规则修改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6] - 议事规则自通过生效,解释权归监事会[38]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30 18:45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对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调剂金额限制 - 合营或联营企业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8]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2]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担保操作要求 - 独立董事必要时可聘会计师核查担保情况[15]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和反担保合同[16]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担保合同[16]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 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4]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6]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8:4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 - 拟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3]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拟择期另开股东大会[13] 议案表决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六项议案表决同意票均占100%[3][5][6][10][12][13]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30 18:45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底,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42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经审计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3]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2家,收费6311万元,同行业客户49家[4] 风险保障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4] 处罚情况 - 近三年受警告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4] -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监管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人受警告处罚各1次[4] 审计情况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费用与决策 - 公司2023年付年报审计费70万元,内控审计费15万元[7] - 2024年10月30日会议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8]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30 18:45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不得超6个月[13] - 公司已披露拟置换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经专项审计等,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3] - 公司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应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13]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17]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达1亿元或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达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7]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公司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6] 募集资金监督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1次[25]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并在其网站披露[2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应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并在其网站披露[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上交所[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27]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27]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7]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9]
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30 18: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078.2808万元,股份每股面值1元[8][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078.2808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2500%,维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1.5815%,扬州乐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6.5646%[15] - 公司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持股比例100.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1][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每个会计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09]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1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