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68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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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1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6] 股东提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17] - 股东会就选举2名或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累积投票制下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时,出席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数[37]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37]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 推举2位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需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总人数过半数赞成通过[27] 会议规则 - 逐项审议提案时每位股东发言不超2次,每次不超2分钟;集中审议提案时第一次发言不超5分钟,第二次不超3分钟[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就过去1年履职情况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9] 决议相关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议案应逐项表决[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4]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5] 其他 - 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和会议记录中特别提示记载[44][45] - 股东会应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提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1][53]
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8 18: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11] 股份发行与交易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4]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即少于5人),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1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董事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事由或全体董事一致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和方式要求[3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9]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40]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4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4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年度分红,有条件可中期分配[46] -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47][48] 其他事项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52]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3]
兴福电子(68854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婕)
2025-07-18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2] - 不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3]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职年限限制[5] - 具备相关职称和工作经验[5] - 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兴福电子(68854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志棠)
2025-07-18 18:30
独立董事提名 - 宜昌芯福创投合伙企业提名宋志棠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亲属任职、处罚记录等有多项限制条件[4][5][6]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提名人核实确认其符合任职要求[6]
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7-18 18: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1] - 提名宋志棠、刘婕、从其福为候选人,符合任职要求[1][2][4]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5]
兴福电子(68854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从其福)
2025-07-18 18:30
提名信息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提名从其福为湖北兴福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及记录要求 - 持股或亲属任职特定情况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3][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兴福电子(68854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从其福)
2025-07-18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3]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况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上交所要求[5]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7]
兴福电子(68854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志棠)
2025-07-18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持有股份超1%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任职超5%股份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及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独立性限制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需取得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5] 任职后规定 - 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辞去职务[7]
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5-07-18 18:3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0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1.68元,募资总额116800万元,净额107104.44万元[3] 项目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原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5992.06万元,使用比例33.60%[4] -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新建)”累计投入6822.17万元,使用比例64.14%[4] - “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累计使用15711.75万元,投入进度28.55%[4][8] - “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累计投入13458.14万元,使用比例59.45%[4] - “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未使用[4] 项目调整 - 拟终止“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募集资金,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2][6] - 拟对“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追加22239.22万元,总额调至79338.27万元[2][8] - 拟将“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799.86万元用于“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2][9] - 变更后“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拟投入募资增至73830.83万元[10][11] 其他情况 - 公司有3万吨/年电子级硫酸产能基础,对公共辅助工程及关键设备前瞻性投资[12] - 上海化工区自来水紧张,公司需自建工业水制备自来水系统[12] - 2025年7月1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6][17] - 监事会认为项目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同意该事项[17] - 保荐人认为项目调整符合规定,无异议[18][19]
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7-18 18:30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为中勤万信[2] - 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4] - 2024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4家,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4] 费用情况 - 2025年度公司预计审计服务费约65万元,含财务审计费55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