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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6886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 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 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及证券监管 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
优利德(68862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7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第三条 本制度舆情类型包括: (一)重大舆情: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 ...
优利德(6886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 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 ...
优利德(6886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优利 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 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 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和 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和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交易标的 权属不清、交易对方履约能力不明、交易价格不公允等问题,并按照《上市规则》 的要求聘请中介 ...
优利德(6886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 的信息。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 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 露。 ...
优利德(6886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优利德(6886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7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 ...
优利德(6886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 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 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优利德 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依法对 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 ...
优利德(688628)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8-21 18:16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4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袁鸿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 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袁鸿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 立董事就任前,袁鸿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袁鸿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袁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指 ...
优利德(6886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8-21 18:1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田书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优利 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田书林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 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