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688628)
搜索文档
优利德:8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19:49
公司会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及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中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占比99.57% 其他业务占比0.43% [2] 市场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SH 688628 收盘价37.17元 [2]
优利德(6886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8-21 18:19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2025年8月21日以18.45元/股向23名对象授予14万股限制性股票[3]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2]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3] 首次授予归属事宜 - 为236名首次授予对象办理77.36万股归属事宜[4]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4]
优利德(688628)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08-21 18:19
股权激励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3名核心骨干等人员[2] - 预留授予股票14.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6.67%、总股本0.13%[2] - 激励对象无董事、监事,含2名分别来自越南和美国的外籍员工[2][3]
优利德(688628)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8-21 18:19
激励计划 - 2025年8月21日同意将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75元/股调为18.45元/股[1] - 2024年8 - 9月相关会议通过激励计划及授予议案[1][2][4][5] 利润分配 - 2024年9月9日通过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3元[6] - 2025年5月6日通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0元[6] 其他 - 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8] - 律师认为调整等事项符合规定,需后续披露信息[10][11]
优利德(688628) -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1 18:19
限制性股票授予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1日[2] - 授予数量为1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3%[2] - 授予价格为18.45元/股[2] - 激励对象为23人[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 - 2024年8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 - 2025年8月2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多项相关议案[5] 激励计划规则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8] - 限制性股票12个月后按比例分次归属[19] - 归属日有时间限制[19] - 预留授予分两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21] 数据计算 - 以2025年8月21日为基准日,标的股价37.17元/股[28] - 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为19.8015%、16.8291%[28] - 无风险利率为1.3866%、1.4398%,股息率为3.47%[28] 费用摊销 - 预留授予预计摊销总费用241.24万元[30] - 2025 - 2027年预计摊销费用分别为66.19万元、137.66万元、37.39万元[30] 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相关事项符合规定[32] - 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33] - 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33] - 调整、授予、归属及作废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33]
优利德(688628)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08-21 18:19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数量为210万股,首次授予196万股,预留授予14万股[3] - 授予价格为18.45元/股(调整后)[3] - 激励人数为263人,首次授予240人,预留授予23人[3] - 2024年8月23日向24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6万股[16][21] - 2025年8月21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4万股[21] 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归属数量为77.36万股[19][22] - 归属人数为236人[29] - 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93.40万股,可归属数量占比40.00%[3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或测试仪器、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6][7] - 2025、2026年第二个、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相关指标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或较上一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7] 业绩达成情况 - 2024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率为72.94%,达成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3] 其他情况 - 23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24] - 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对应2.6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35]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6]
优利德(688628) -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1 18:19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8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4年8月8 - 17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3] - 2024年8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5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限制性股票处理 - 4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2.60万股限制性股票[6] - 作废处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无实质影响[6][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同意作废处理[8][9] - 律师认为相关事项合规但需信息披露[10][11]
优利德(688628) -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8-21 18:19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8月5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8] - 2024年8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8月8日披露相关会议决议等公告及激励对象名单[9][10] - 2024年8月8 - 17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无异议[10] - 2024年8月19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 - 2024年8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确定首次授予日[11][12] - 2025年8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20] 授予情况 - 2024年8月23日以19.75元/股向240名激励对象授予196.00万股限制性股票[12][13] - 2025年8月21日以18.45元/股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4万股限制性股票[2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拟授予权益总额6.67%,占总股本0.13%[21] 利润分配 - 2024年9月9日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16] - 2025年5月6日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16] 业绩考核与归属 - 2024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72.94%,达成业绩考核目标[32] - 23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优秀”,归属比例100%[32]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1日,可归属比例40%[30] - 首次授予的236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77.36万股限制性股票[32] 其他 - 4人离职,2.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4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8.45元/股[18] - 本次调整、授予、归属及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45] - 本次调整、授予、归属及作废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46]
优利德(68862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 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 ...
优利德(6886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18: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优利德科技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 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