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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68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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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68865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263731643[8] - 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9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8] - 公司发起人共有26名[16] 股权相关 - 多家企业2019年5月15日净资产合计3.6亿美元[17][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32]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4]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92]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0] 财务相关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5]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2]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6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65][169][174]
悦康药业(6886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持股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董事会或特定持股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6]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性评估 - 独立董事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0] 职务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22]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专门会议 - 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28] - 半数以上出席,全体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30] 公司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协助[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及时发通知并提供会议资料[32] 信息披露 - 涉及特别职权等情况及时披露[20]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自行申请报告[33] 会议相关 - 提前三日提供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3] 履职保障 - 相关人员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3] 津贴与利益 - 除津贴外无其他利益[3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5]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披露[3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修订[37]
悦康药业(6886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8]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应在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20][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自行召集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在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1] 委托出席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股东权利[2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2]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3]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3] 点票 - 会议主持人可对投票数组织点票,股东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33] 回购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6]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就任[39] 派现送股等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9] 回购决议通过条件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8]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40]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0]
悦康药业(6886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10-29 19: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1] - 候选人于谦龙、蒋斌、谭勇符合任职要求,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禁任情形[1] - 公司同意提名三人为候选人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2] 时间信息 - 审核意见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3]
悦康药业(6886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五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董事[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21] 会议方式 - 临时会议可视频等方式进行并作决议[19] - 临时会议可不经召集通过书面决议[21]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投票或举手表决[2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5][26] - 董事回避表决有三种情形[29] - 关联董事回避时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月内不再审议[31] - 除规定情形外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32] 其他要点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5] - 提议暂缓表决董事要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5]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录像[35]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1]
悦康药业(688658)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9:0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修订《公司章程》,原“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2] - 拟修订和制定10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3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相关数据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1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2] 公司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19]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32]
悦康药业(68865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9 19:03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11月20日11:00 - 12:00举行[2][5]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5] - 投资者11月13 - 19日16:00前可提问[2][6]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于伟仕、总经理于飞等[5] - 联系人是证券事务部,有电话和邮箱[7][8] - 投资者可11月20日在线参与说明会[5] 报告与公告 - 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发布第三季度报告[2] - 说明会针对第三季度经营及财务指标交流[3]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0]
悦康药业(68865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斌)
2025-10-29 19:0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需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6] 独立性限制 - 特定持股或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在悦康药业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0]
悦康药业(68865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谦龙)
2025-10-29 19:03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4] - 无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情况[4]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在悦康药业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和5年以上专业经验[5]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认可证明材料[6]
悦康药业(68865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谦龙、蒋斌、谭勇)
2025-10-29 19:03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于谦龙、蒋斌、谭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特定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批评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被提名人情况 - 于谦龙有会计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5]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5]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提名人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