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68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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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气:国光电气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5 20:52
公司代码:688776 公司简称:国光电气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
国光电气: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4-04-15 20:5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 | |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本公司、公司/国光电气 | 指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本 | 指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 | 次激励计划/本计划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考核管理办法》 | 指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 | 性股票 | | 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 ...
国光电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15 20:50
公司简称:国光电气 证券代码:688776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4 月 | 一、 释义 | | 3 | | --- | --- | --- | | 二、声明 | | 4 | | 三、基本假设 | | 5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 14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 21 | 一、释义 | 国光电气、本公司、公司、上 | 指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含分、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市公司 | | | |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 | | 票 | | 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 按照本激励计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1940号
2024-04-15 20:50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t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中汇会审[2024]1940号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气公司)2023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国光 电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关于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5 20:50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3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根据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已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经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5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15.0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 认。 组织形 ...
国光电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开明)
2024-04-15 20:50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冯开明) 本人作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 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开明,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 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77 年 1 月-1981 年 12 月,在中国原子能科学 研究院担任助理研究员;1982 年 1 月-2018 年 1 月,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工 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先后担任研究员/博导/副总工程师;2020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 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15 20:50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证券代码:688776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4-15 20:50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20:50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进行 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
国光电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建强)
2024-04-15 20:50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杨建强)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 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建强,男,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注册 会计师。1992 年 6 月-1997 年 6 月在四川辉煌集团任会计、财务助理;1997 年 7 月-1998 年 12 月在四川会计事务所任审计助理;1999 年 1 月-2009 年在四川君和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经理;2010 年 1 月-2019 年 9 月在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天域生态环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