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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3-24 19:15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认公司2025年度 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一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 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
悦安新材(688786) - 悦安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4 19:15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 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宋艳女士与激励对象刘晓云先生为夫妻关系,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 ...
悦安新材(688786) - 悦安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4 19:15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 会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上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5-03-24 19:01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悦安新材")本次权益变 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上奎先生、李博先生和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 龙投资")(三方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导致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持股数量变化;李博先生与赣州岳龙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龙合伙")和赣州宏悦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悦合伙")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李博先生与郭华 女士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低于30%。 李博先生与郭华女士协议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约定李博先生将其直接持有悦 安新材的4,06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9%)转至郭华女士名下;同时,将其 通过岳龙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的3,01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2%)中的1,509,5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转至郭华女士名下,李博先生通过岳龙投资、宏悦合 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维持不变。转让上述股份后,李 ...
悦安新材(688786) -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24 19:01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1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 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 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收集 了相关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律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3-24 19:01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占授予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票总数的比例 |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万股)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李上奎 | 中国 | 董事长、核心技 | 15.00 | 6.26% | 0.13% | | 术人员 | | | | | | | 王兵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15.00 | 6.26% | 0.13% | | 于缘宝 | 中国 | 董事 | 3.00 | 1.25% | 0.03% | | 小计 | | | 33.00 | 13.77% | 0.28%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 核心管理骨干(共计 | | 32 人) | 66.10 | 27.58% | 0.55% | | 核心技术骨干(共计 | | 30 人) | 33.20 | 13.85% | 0.28% | | 核心业务骨干(共计 | | 18 人) |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3-24 19:01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江西悦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 予价格、等待期、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3-24 19:01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特别提示 一、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公司"或"本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悦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 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 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3-24 19:01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定比2024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达标其一即可[8] - 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分别为20%、40%、60%[8] - 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分别为15%、30%、60%[8] 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按业绩完成情况分三档确定归属比例[8] - 个人考核按结果分三档确定归属比例[9][10]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3-24 19:01
激励计划股份授予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39.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0%[2][6] - 首次授予191.73万股,占股本总额1.60%,占授予总数80.00%[2][6] - 预留授予47.92万股,占股本总额0.40%,占授予总数20.00%[2][6]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45.77%[8][9] - 李上奎、王兵各获授15.0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数6.26%,占股本总额0.13%[12] - 于缘宝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数1.25%,占股本总额0.03%[12] - 核心管理骨干32人获授66.10万股,占授予总数27.58%,占股本总额0.55%[12] - 核心技术骨干30人获授33.20万股,占授予总数13.85%,占股本总额0.28%[12] - 核心业务骨干18人获授18.00万股,占授予总数7.51%,占股本总额0.15%[12]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6]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授予权益,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7]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授予同此安排[18][19] 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授予价格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每股16.25元[22]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7.09元的60.00%[23]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6.82元/股的60.59%[23]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6.20元/股的62.02%[23]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5.41元/股的63.95%[23] 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20%、40%、60%,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15%、30%、60%[28][30] 归属比例规则 - 业绩完成情况A≥Am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Z = 100%;Am>A≥Am×80%时,Z = A/Am×100%;Am×80%>A时,Z = 0%[28]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S%、S%、0%(S为考核分数)[29] 计划流程 - 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33]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33] - 监事会就激励计划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3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审核并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4]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且达授予条件,董事会负责授予、归属等事宜[35] 时间限制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6]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37] 费用测算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包含预留部分)摊销总费用为1911.82万元,2025年摊销746.68万元,2026年摊销732.37万元,2027年摊销348.35万元,2028年摊销84.42万元[48] 争议解决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或纠纷若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55]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或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5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归属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5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5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58]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58] 激励对象权益处理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60]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后返聘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60]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需返还权益[59] - 激励对象因过错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59] - 退休后未返聘或未继续提供劳动服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1] - 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可按规定程序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纳入归属条件[61] - 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1] - 因工伤身故,限制性股票由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规定程序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纳入归属条件[61] - 非因工伤身故,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2] 其他 - 激励计划未规定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处理方式[62]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63][6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66]